2024年8月12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4年8月12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 真:0691-*
通信地址: (略) 景洪工业园区嘎栋 (略) 2号
邮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福(云南)新 (略) 勐腊新材料智造项目 | 勐腊县勐腊镇工业园区勐腊片区(国营勐腊农场) | 中福(云南)新 (略) | 云南 (略) | 项目占地面积*.03平方米,合计约256.61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立方米生态均质刨花板生产线、一条年产*平方米低压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板生产线、一条年产*立方米细木工板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 | 一、施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安装、环保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1)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管理,针对易起尘的材料(土石方、砂等),采取地面硬化、建筑材料覆盖、雾炮降尘、密闭运输(存储)等措施;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后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利用,不外排,少量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为场地降尘洒水利用,不外排; (3)施工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靠近勐腊农场二分场第八分队一侧需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临时隔声屏,减少施工噪声对该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当地城建主管部门要求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新增场外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对厂内未硬化用地区尽量种植本地花草以增加厂内绿化面积。 二、运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刨花干燥工段废气治理措施:热能中心锅炉以项目产生的树皮、废木料和集尘,外购的木屑等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锅炉炉膛内安装SNCR脱硝装置处理氮氧化物,高温烟气先通过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再作为洁净热烟气送入刨花干燥系统干燥刨花。干燥后尾气经旋风除尘+湿法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热压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输送到热能中心炉膛中焚烧处置。刨花干燥尾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醛、非*烷总烃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限值。 (2)粉尘废气治理措施。 刨花板削片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刨花板刨片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刨花板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刨花板表芯层铺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表层铺装系统和芯层铺装系统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刨花板齐边与分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刨花板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刨花板二次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饰面板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细木板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 以上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3)制胶废气治理措施:制胶工序在反应釜中密闭进行,制胶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后回流至反应釜,剩余不凝气(主要组分为*醛、氨、非*烷总烃)经管道引至“水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2)排放。制胶废气中的*醛、氨、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挥发性物料贮存、输送、使用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通过优化产尘设备布置,加强车间通风、规范操作、易起尘物料密闭输送、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恶臭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醛在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厂界处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 (5)项目以削片综合车间、刨片综合车间、后处理车间、*醛储罐区界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以筛选车间、成型车间、热压车间、深加工车间、细木板车间、制胶车间划定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所形成的包络线作为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通过屋顶排放,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项目设置雨污分流、分区排水系统,项目东南侧建设1座容积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在西北侧建设1座容积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每座初期雨水池系统设置阀门切换系统。收集的雨水在项目内回用,不外排。 (2)项目设1座20m3燃料增湿用水池,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干燥尾气处理置换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进入增湿用水池后,通过水泵喷入燃烧室进料仓回用,不外排。 (3)制胶尾气吸收塔产生的吸收水以及制胶反应釜清洗废水,全部泵回制胶工序、施胶工序作为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4)项目生活污水项目设1座25m3的化粪池,1个容积不小于15m3的隔油池,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m3/d;1座200m3回用水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拟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后全部回用于场内厂区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生产管理,项目生产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不发生渗漏,杜绝事故发生。 (2)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项目储罐*醛储罐、胶罐采用地面立式罐,导热油采用地面卧式罐,并建设围堰,可有效发现、控制泄漏现象,降低项目发生储罐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概率。 (4)项目按照本项目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分区防渗。 (5)拟设置4口地下水监控井。 4、噪声防治措施 (1) 优化项目噪声源布置,产噪大的设备布设应远离厂界布局; (2)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 (3)产噪大的设备尽量布设在室内,产噪大的设备所在车间或设备间的墙体应采用实体围墙; (4)对无法布设于室内设备电动机安装隔声罩;对布设于室外的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在各个车间(削片、刨花板、细木板、深加工等车间)分别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总面积约300m2,加强固废分类收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分类标识; (3)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做好三防措施,并做标识。 (4)刨片和刨花废料、边角料和回收粉尘及格栅渣中树皮等木质废料回收作为燃料。 (5)项目热能中心灰渣、烟尘、泥沙用于造林基地施肥。 (6)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污泥等不可回收部分均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置; (7)非金属及尿素等包装物属于可回收资源,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可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8)项目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5m2,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暂存区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其他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主要原料经槽车运输至厂区内通过泵送入储罐储存,严防原料的泄漏。项目酸碱材料使用应严格管理储存和输送过程严防,泄漏。 (2)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不得随意堆放,对厂区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装置、循环水系统、危废暂存间等)、路面及厂房进行防渗处理,并进行定期维护,保证项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醛储罐区设置尺寸32m×15m×1.2m的围堰,每个罐体之间按参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2014)设置0.6m高的隔墙,减小*醛溶液泄漏的影响范围。 (2)*醛罐区设3个*醛储罐(两用一备),罐体材质为304不锈钢。使用前采用X射线进行探测焊缝,保障焊接处不会泄漏;并采用水压测试,检测储罐是否存在泄漏。 (3)*醛储罐区配备*醛浓度检测系统、抗溶泡沫系统、水喷淋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储罐设置双阀门,并做到检测和喷淋、泡沫可以连锁,实现自动喷淋和喷泡沫覆盖。抗溶泡沫系统采用的发泡剂选用微生物多糖、碳氢表面活性剂,减少风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二次污染物。 (4)在*醛罐区设置1套*醛浓度监控检测装置;每座*醛储罐设置1套泄漏检测仪,发生*醛泄漏时,能实时报警。 (5)*醛储罐设置双阀门;*醛罐区监控检测和喷淋、泡沫可以连锁,实现自动喷淋和喷泡沫覆盖。*醛罐区配套消防系统。 (6)储胶罐为钢结构储罐,罐区围堰尺寸23.5m×7.5m×1.2m(围堰高度1.2m),配套消防系统。卧式导热油罐建设围堰尺寸3.5m×9m×1.2m,并设1套热油膨胀罐等设备。 (7)导热油使用中要定期检测设备壁厚和耐压强度,并在设备和管道上加装压力计、安全阀和放空管。 (8)设置生产系统三级防控体系,*醛罐区附近设置容积540m3事故应急池。 (9)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0)厂区内设置消防水管,室外配置地上式消防栓:车间内根据生产类别设置合适的灭火剂、灭火器材和足够的水源。 (11)实施风险监控体系和应急监测系统。实施环境风险事故值班制度,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及人员。配备应急物质。 (12)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实施环境风险预防及应急处置,并加强演练,提高全厂应急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月23日~2月5日,在勐腊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最近敏感点居民进行了调查,征求村民意见及建议。2024年3月22日~4月4日在勐腊县 (略) 站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4月2日在民族时报,于2024年5月17日和2024年5月20日在西双版纳报上进行登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8月7日在勐腊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报批前公示,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 真:0691-*
通信地址: (略) 景洪工业园区嘎栋 (略) 2号
邮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福(云南)新 (略) 勐腊新材料智造项目 | 勐腊县勐腊镇工业园区勐腊片区(国营勐腊农场) | 中福(云南)新 (略) | 云南 (略) | 项目占地面积*.03平方米,合计约256.61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立方米生态均质刨花板生产线、一条年产*平方米低压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板生产线、一条年产*立方米细木工板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 | 一、施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安装、环保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1)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管理,针对易起尘的材料(土石方、砂等),采取地面硬化、建筑材料覆盖、雾炮降尘、密闭运输(存储)等措施;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后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利用,不外排,少量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为场地降尘洒水利用,不外排; (3)施工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靠近勐腊农场二分场第八分队一侧需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临时隔声屏,减少施工噪声对该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当地城建主管部门要求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新增场外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对厂内未硬化用地区尽量种植本地花草以增加厂内绿化面积。 二、运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刨花干燥工段废气治理措施:热能中心锅炉以项目产生的树皮、废木料和集尘,外购的木屑等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锅炉炉膛内安装SNCR脱硝装置处理氮氧化物,高温烟气先通过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再作为洁净热烟气送入刨花干燥系统干燥刨花。干燥后尾气经旋风除尘+湿法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热压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输送到热能中心炉膛中焚烧处置。刨花干燥尾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醛、非*烷总烃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限值。 (2)粉尘废气治理措施。 刨花板削片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刨花板刨片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刨花板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刨花板表芯层铺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表层铺装系统和芯层铺装系统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刨花板齐边与分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刨花板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刨花板二次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饰面板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 细木板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 以上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3)制胶废气治理措施:制胶工序在反应釜中密闭进行,制胶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后回流至反应釜,剩余不凝气(主要组分为*醛、氨、非*烷总烃)经管道引至“水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2)排放。制胶废气中的*醛、氨、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挥发性物料贮存、输送、使用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通过优化产尘设备布置,加强车间通风、规范操作、易起尘物料密闭输送、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恶臭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醛在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厂界处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 (5)项目以削片综合车间、刨片综合车间、后处理车间、*醛储罐区界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以筛选车间、成型车间、热压车间、深加工车间、细木板车间、制胶车间划定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所形成的包络线作为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通过屋顶排放,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项目设置雨污分流、分区排水系统,项目东南侧建设1座容积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在西北侧建设1座容积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每座初期雨水池系统设置阀门切换系统。收集的雨水在项目内回用,不外排。 (2)项目设1座20m3燃料增湿用水池,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干燥尾气处理置换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进入增湿用水池后,通过水泵喷入燃烧室进料仓回用,不外排。 (3)制胶尾气吸收塔产生的吸收水以及制胶反应釜清洗废水,全部泵回制胶工序、施胶工序作为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4)项目生活污水项目设1座25m3的化粪池,1个容积不小于15m3的隔油池,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m3/d;1座200m3回用水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拟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后全部回用于场内厂区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生产管理,项目生产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不发生渗漏,杜绝事故发生。 (2)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项目储罐*醛储罐、胶罐采用地面立式罐,导热油采用地面卧式罐,并建设围堰,可有效发现、控制泄漏现象,降低项目发生储罐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概率。 (4)项目按照本项目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分区防渗。 (5)拟设置4口地下水监控井。 4、噪声防治措施 (1) 优化项目噪声源布置,产噪大的设备布设应远离厂界布局; (2)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 (3)产噪大的设备尽量布设在室内,产噪大的设备所在车间或设备间的墙体应采用实体围墙; (4)对无法布设于室内设备电动机安装隔声罩;对布设于室外的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在各个车间(削片、刨花板、细木板、深加工等车间)分别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总面积约300m2,加强固废分类收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分类标识; (3)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做好三防措施,并做标识。 (4)刨片和刨花废料、边角料和回收粉尘及格栅渣中树皮等木质废料回收作为燃料。 (5)项目热能中心灰渣、烟尘、泥沙用于造林基地施肥。 (6)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污泥等不可回收部分均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置; (7)非金属及尿素等包装物属于可回收资源,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可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8)项目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5m2,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暂存区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其他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主要原料经槽车运输至厂区内通过泵送入储罐储存,严防原料的泄漏。项目酸碱材料使用应严格管理储存和输送过程严防,泄漏。 (2)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不得随意堆放,对厂区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装置、循环水系统、危废暂存间等)、路面及厂房进行防渗处理,并进行定期维护,保证项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醛储罐区设置尺寸32m×15m×1.2m的围堰,每个罐体之间按参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2014)设置0.6m高的隔墙,减小*醛溶液泄漏的影响范围。 (2)*醛罐区设3个*醛储罐(两用一备),罐体材质为304不锈钢。使用前采用X射线进行探测焊缝,保障焊接处不会泄漏;并采用水压测试,检测储罐是否存在泄漏。 (3)*醛储罐区配备*醛浓度检测系统、抗溶泡沫系统、水喷淋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储罐设置双阀门,并做到检测和喷淋、泡沫可以连锁,实现自动喷淋和喷泡沫覆盖。抗溶泡沫系统采用的发泡剂选用微生物多糖、碳氢表面活性剂,减少风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二次污染物。 (4)在*醛罐区设置1套*醛浓度监控检测装置;每座*醛储罐设置1套泄漏检测仪,发生*醛泄漏时,能实时报警。 (5)*醛储罐设置双阀门;*醛罐区监控检测和喷淋、泡沫可以连锁,实现自动喷淋和喷泡沫覆盖。*醛罐区配套消防系统。 (6)储胶罐为钢结构储罐,罐区围堰尺寸23.5m×7.5m×1.2m(围堰高度1.2m),配套消防系统。卧式导热油罐建设围堰尺寸3.5m×9m×1.2m,并设1套热油膨胀罐等设备。 (7)导热油使用中要定期检测设备壁厚和耐压强度,并在设备和管道上加装压力计、安全阀和放空管。 (8)设置生产系统三级防控体系,*醛罐区附近设置容积540m3事故应急池。 (9)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0)厂区内设置消防水管,室外配置地上式消防栓:车间内根据生产类别设置合适的灭火剂、灭火器材和足够的水源。 (11)实施风险监控体系和应急监测系统。实施环境风险事故值班制度,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及人员。配备应急物质。 (12)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实施环境风险预防及应急处置,并加强演练,提高全厂应急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月23日~2月5日,在勐腊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最近敏感点居民进行了调查,征求村民意见及建议。2024年3月22日~4月4日在勐腊县 (略) 站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4月2日在民族时报,于2024年5月17日和2024年5月20日在西双版纳报上进行登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8月7日在勐腊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报批前公示,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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