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福建金山准点制药有限公司金山准点原料药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8月12日福建金山准点制药有限公司金山准点原料药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金山准点原料药扩建项目 | (略) (略) 金塘工业园区 (略) 8号 | 福建 (略) | 福建省 (略) | 扩建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四、生产车间五、新动力中心、仓库三、仓库四、仓库五、区域机柜间、门卫一、门卫二、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等相关配套建筑。年产7-氯喹哪啶300吨、环**酸500吨、氨基*醛缩二*醇100吨、氨基*基吡啶30吨、苯硅烷20吨、二苯硅烷20吨 。改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3.67%。 |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地表水处理措施 B类废水(高盐废水)混合后采用新增的“三效蒸发设施”(50m3/d)预处理,预处理后的B类废水和车间高浓度复杂有机物类工艺废水(A类)混合后依托现有项目采用“调节池+微电解+芬顿氧化池”(40m3/d)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A类废水和低浓度废水(C类)在调节池混合后,经过新建的“厌氧+反硝化+好氧”(200m3/d)工艺处理后排入吴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生产车间的有机废气预防技术采用“溶剂回收”,生产车间的有机废气末端处理采用“二级深冷(-10℃)+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 3.噪声污染防治 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金山准点原料药扩建项目 | (略) (略) 金塘工业园区 (略) 8号 | 福建 (略) | 福建省 (略) | 扩建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四、生产车间五、新动力中心、仓库三、仓库四、仓库五、区域机柜间、门卫一、门卫二、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等相关配套建筑。年产7-氯喹哪啶300吨、环**酸500吨、氨基*醛缩二*醇100吨、氨基*基吡啶30吨、苯硅烷20吨、二苯硅烷20吨 。改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3.67%。 |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地表水处理措施 B类废水(高盐废水)混合后采用新增的“三效蒸发设施”(50m3/d)预处理,预处理后的B类废水和车间高浓度复杂有机物类工艺废水(A类)混合后依托现有项目采用“调节池+微电解+芬顿氧化池”(40m3/d)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A类废水和低浓度废水(C类)在调节池混合后,经过新建的“厌氧+反硝化+好氧”(200m3/d)工艺处理后排入吴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生产车间的有机废气预防技术采用“溶剂回收”,生产车间的有机废气末端处理采用“二级深冷(-10℃)+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 3.噪声污染防治 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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