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
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就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3日在乌拉盖管理区主持召开了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认为工程实施过程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要求,完成了水士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请与我公司联系。
公开期限:自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曹艳平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乌拉盖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元亨勘测 (略)
监测单位: (略) 苍穹万里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备注:公路工程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就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3日在乌拉盖管理区主持召开了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认为工程实施过程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要求,完成了水士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花灯至巴彦胡硕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请与我公司联系。
公开期限:自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曹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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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乌拉盖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元亨勘测 (略)
监测单位: (略) 苍穹万里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备注: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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