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关于龟湖控制闸报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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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关于龟湖控制闸报废的批复

(略) 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审批龟湖控制闸工程报废处理的请示》(温水系〔2024〕30号)、《 (略) 鹿城区龟湖控制闸报废技术论证及拆除设计方案(报批稿)》、《鹿城区农业农村 (略) 鹿城区龟湖控制闸报废技术论证及拆除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以及《龟湖控制闸国有资产清单》等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龟湖控制闸位于龟湖上游与龟河相连处,同时也是鹿城区大南街道、 (略) 街道交界处,水闸始建于1989年6月,是一座以内河水位控制为主,结合防洪排涝为一体的小(I)型水闸,设计过闸流量20m3/s。根据《 (略) 温瑞平原防洪排涝规划报告》,现状闸门宽度仅3.5m,不满足规划河宽20m的要求,严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需打卡清障。鉴于目前龟湖控制闸的防洪排涝功能及改善水环境功能已基本丧失,为打开龟湖行洪排涝卡口,保障温州主城防洪排涝安全,同意龟湖控制闸予以报废。

二、请你中心根据龟湖控制闸的报废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规划河宽要求拓宽河道,修复护岸,落实安全行洪措施和工程安全措施。拆闸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防止影响河道行洪,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或次生危害。

三、请你中心做好龟湖控制闸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

四、龟湖控制闸报废措施完成后,请你中心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五、水闸报废涉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应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略) 水利局

2024年6月20日

附录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需要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技术论证,制定方案,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相关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

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或者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应当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管理权限,提出强制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相关机关批准后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降低等级或者报废所需费用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时难以承担且情况紧急的,可以申请财政资金预支;紧急情况结束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返还相关费用。

抄送:省水利厅,市应急管理局,市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鹿城区农业农村局,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略) 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

(略) 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审批龟湖控制闸工程报废处理的请示》(温水系〔2024〕30号)、《 (略) 鹿城区龟湖控制闸报废技术论证及拆除设计方案(报批稿)》、《鹿城区农业农村 (略) 鹿城区龟湖控制闸报废技术论证及拆除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以及《龟湖控制闸国有资产清单》等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龟湖控制闸位于龟湖上游与龟河相连处,同时也是鹿城区大南街道、 (略) 街道交界处,水闸始建于1989年6月,是一座以内河水位控制为主,结合防洪排涝为一体的小(I)型水闸,设计过闸流量20m3/s。根据《 (略) 温瑞平原防洪排涝规划报告》,现状闸门宽度仅3.5m,不满足规划河宽20m的要求,严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需打卡清障。鉴于目前龟湖控制闸的防洪排涝功能及改善水环境功能已基本丧失,为打开龟湖行洪排涝卡口,保障温州主城防洪排涝安全,同意龟湖控制闸予以报废。

二、请你中心根据龟湖控制闸的报废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规划河宽要求拓宽河道,修复护岸,落实安全行洪措施和工程安全措施。拆闸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防止影响河道行洪,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或次生危害。

三、请你中心做好龟湖控制闸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

四、龟湖控制闸报废措施完成后,请你中心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五、水闸报废涉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应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略) 水利局

2024年6月20日

附录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需要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技术论证,制定方案,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相关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

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或者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应当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管理权限,提出强制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相关机关批准后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降低等级或者报废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降低等级或者报废所需费用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时难以承担且情况紧急的,可以申请财政资金预支;紧急情况结束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返还相关费用。

抄送:省水利厅,市应急管理局,市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运行管理中心,鹿城区农业农村局,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略) 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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