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市远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冷库等船舶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州市远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冷库等船舶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城区工业 (略)
建设单位: (略) 远 (略)
基本情况: (略) 发展考虑,公司拟投资约*元,租用江苏佩蕾 (略) 闲置标准厂房1350平方米,购置剪板机、折弯机、发泡机等相关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平方米冷库等船舶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注射发泡固化工序(排气筒编号DA001)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木板边角料、泡沫边角料、焊渣、废砂轮、除尘灰),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刷子、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泰兴城区工业 (略)
建设单位: (略) 远 (略)
基本情况: (略) 发展考虑,公司拟投资约*元,租用江苏佩蕾 (略) 闲置标准厂房1350平方米,购置剪板机、折弯机、发泡机等相关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平方米冷库等船舶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注射发泡固化工序(排气筒编号DA001)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木板边角料、泡沫边角料、焊渣、废砂轮、除尘灰),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刷子、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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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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