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雄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雄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我 (略) 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及镇雄县南台街道办对镇雄G2023-63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开展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镇雄G2023—63号宗地:面积29.57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台 (略) 交叉口(南城派出所西侧),四至界限为:东至廉租房及南城派出所,南至廉租房, (略) ,北至公租房。
镇雄G2023—64号宗地:面积83.1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龙腾大 (略) 交叉口( (略) 东侧、龙腾大道北侧),四至界线为:东至 (略) 、卫健局、五谷庙及御景湾用地,南至龙腾大道, (略) ,北 (略) 。
二、调查结论
经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及镇雄县南台街道办联合调查:上述2宗地原属集体农用地,供地阶段为第一次开发利用,不属于工矿用地,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不涉及土壤污染。
三、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镇 (略) 4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0-*
联 系 人: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我 (略) 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及镇雄县南台街道办对镇雄G2023-63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开展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镇雄G2023—63号宗地:面积29.57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台 (略) 交叉口(南城派出所西侧),四至界限为:东至廉租房及南城派出所,南至廉租房, (略) ,北至公租房。
镇雄G2023—64号宗地:面积83.1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龙腾大 (略) 交叉口( (略) 东侧、龙腾大道北侧),四至界线为:东至 (略) 、卫健局、五谷庙及御景湾用地,南至龙腾大道, (略) ,北 (略) 。
二、调查结论
经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及镇雄县南台街道办联合调查:上述2宗地原属集体农用地,供地阶段为第一次开发利用,不属于工矿用地,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不涉及土壤污染。
三、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镇 (略) 4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0-*
联 系 人: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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