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富源易建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拟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富源易建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拟审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老厂镇老厂社区运煤专线侧边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富源县老厂镇老厂社区运煤专线侧边,2018年7月27日,本项目已经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8-*-30-03-*。2022年7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富源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经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案审会集体审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万*仟元,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13日缴纳了罚款,现正在补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封闭式骨料仓、粉料罐、办公生活区、实验室等。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调查,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为满足项目运营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建设骨料堆场封闭式厂房、危废暂存间、进出车辆轮胎清洗池等环保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环评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实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土石方、建筑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来降低扬尘的影响;3)施工工地场界采用挡板等遮挡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粉尘的扩散;4)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和灰尘, (略) 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 (略)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3)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蓬盖和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4)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2)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3)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二、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矿渣微粉等粉状物料采取密闭筒仓进行储存,筒仓废气通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仓顶呼吸孔外排;搅拌机设置在封闭搅拌楼内,且通过自带除尘器对搅拌粉尘进行治理;使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物料;砂石料的堆存和转运中的扬尘均在密闭生产厂房内,地面硬化,且棚内设置了喷淋设施喷雾降尘; (略) 全部水泥硬化,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对进出厂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1个50m3三级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全部回用生产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个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全部回用生产用水,不外排;设置1个0.5m3隔油池处理食堂废水,食堂废水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排入1个10m3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后用作周边旱地的农家肥,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围墙、厂房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员工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带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2)试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统一收集后全部外运至附近石厂进行破碎后再返回本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3)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挖后全部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工序,沉渣堆场四周设置混凝土围挡、地面硬化,采用彩钢瓦顶棚,管道与沉淀池相连,使废水渣滤液能进入沉淀池再次沉淀;4)项目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作为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润滑使用,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老厂镇老厂社区运煤专线侧边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富源县老厂镇老厂社区运煤专线侧边,2018年7月27日,本项目已经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8-*-30-03-*。2022年7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富源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经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案审会集体审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万*仟元,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13日缴纳了罚款,现正在补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封闭式骨料仓、粉料罐、办公生活区、实验室等。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调查,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为满足项目运营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建设骨料堆场封闭式厂房、危废暂存间、进出车辆轮胎清洗池等环保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环评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实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土石方、建筑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来降低扬尘的影响;3)施工工地场界采用挡板等遮挡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粉尘的扩散;4)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和灰尘, (略) 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 (略)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3)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蓬盖和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4)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2)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3)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二、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矿渣微粉等粉状物料采取密闭筒仓进行储存,筒仓废气通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仓顶呼吸孔外排;搅拌机设置在封闭搅拌楼内,且通过自带除尘器对搅拌粉尘进行治理;使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物料;砂石料的堆存和转运中的扬尘均在密闭生产厂房内,地面硬化,且棚内设置了喷淋设施喷雾降尘; (略) 全部水泥硬化,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对进出厂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1个50m3三级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全部回用生产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个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全部回用生产用水,不外排;设置1个0.5m3隔油池处理食堂废水,食堂废水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排入1个10m3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后用作周边旱地的农家肥,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围墙、厂房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员工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带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2)试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统一收集后全部外运至附近石厂进行破碎后再返回本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3)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挖后全部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工序,沉渣堆场四周设置混凝土围挡、地面硬化,采用彩钢瓦顶棚,管道与沉淀池相连,使废水渣滤液能进入沉淀池再次沉淀;4)项目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作为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润滑使用,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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