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昌益五金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100万米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昌益五金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100万米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日15时—8月9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美林 (略) 1288号(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中心片区内)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毅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929m2,总建筑面积约*.49m2,预计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米。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溪。

  6.2废气

  项目熔化、浇注废气排放口、搅砂制芯废气排放口、抛光、抛丸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可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标准(排放浓度30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注塑废气排放口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限值(≤100.0mg/m3);喷漆、烘干、压合、封边、开料、磨光、机加工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0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50mg/m3);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限值(≤2mg/m3)。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对各污染物的去除率可行,措施可行。

  综上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西北侧146m处的九牧生活宿舍区,距离较远,项目投产后合理规划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及排气筒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东侧和南侧,且根据污染源强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相应的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即昼间≤65dB(A)),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水龙头不合格品及金属边角料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角阀、地漏、挂件、淋浴柱、卫浴挂件、水槽不合格品及金属边角料、生产进水软管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炉渣、废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内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规范化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废活性炭、铝合金炉渣、废机油、废乳化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公告2023年第6号)中相关要求设置防腐、防渗、防漏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日15时—8月9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美林 (略) 1288号(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中心片区内)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毅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929m2,总建筑面积约*.49m2,预计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8000吨、塑料卫浴配件3000吨、浴室柜2000套、进水软管*米。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溪。

  6.2废气

  项目熔化、浇注废气排放口、搅砂制芯废气排放口、抛光、抛丸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可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标准(排放浓度30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注塑废气排放口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限值(≤100.0mg/m3);喷漆、烘干、压合、封边、开料、磨光、机加工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0mg/m3),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50mg/m3);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限值(≤2mg/m3)。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对各污染物的去除率可行,措施可行。

  综上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西北侧146m处的九牧生活宿舍区,距离较远,项目投产后合理规划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及排气筒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东侧和南侧,且根据污染源强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相应的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即昼间≤65dB(A)),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水龙头不合格品及金属边角料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角阀、地漏、挂件、淋浴柱、卫浴挂件、水槽不合格品及金属边角料、生产进水软管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炉渣、废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内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规范化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废活性炭、铝合金炉渣、废机油、废乳化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公告2023年第6号)中相关要求设置防腐、防渗、防漏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