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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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鞍钢联众(广州) (略) 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12日至 2024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鞍钢联众(广州) (略) 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鞍钢联众(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 (略) 黄埔区云埔 (略) 1号扩建,年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吨。项目仅处理鞍钢联众(广州) (略) 自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处理危险废物,且不对外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2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江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卸料、筛分、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应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生产设施)、《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处理炉、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后引至排气筒(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根据鞍钢联众(广州) (略) 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12日至 2024年08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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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鞍钢联众(广州) (略) 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鞍钢联众(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粉状物料压球生产线项目 (略) 黄埔区云埔 (略) 1号扩建,年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吨。项目仅处理鞍钢联众(广州) (略) 自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处理危险废物,且不对外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2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江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卸料、筛分、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应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生产设施)、《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处理炉、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后引至排气筒(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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