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织金县后寨风电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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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织金县后寨风电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8-13

项目名称:织金县后寨风电场

建设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及施工中集中堆放的剥离表土采用挡护、纺布苫盖;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产生飞灰;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宜超过15公里/小时等措施对扬尘进行控制;近距离居民点一侧设置围挡;确保施工厂界无组织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选用高效率的施工机械,经常维护和保养,选用优质燃料;柴油发电机购买0#柴油为燃料;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8m3)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或抑尘洒水;食堂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5m3)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一同经三格式化粪池(60m3)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耕地浇灌。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垫和隔音装置;靠近居民点施工时必要时可设置临时声屏障,增加施工人数,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交通管理,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在居民聚居点时应适当减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弃渣、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工程设置4个弃渣场,多余弃渣集中运往弃渣场堆存;剥离表土全部回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和生态恢复建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弃渣场设置挡土墙、综合护坡、截水沟、沉沙池等,后期场 (略) 、沿线弃渣点、表土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主体工程周边临时场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采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张贴标语或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仅升压站食堂产生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于厨房顶楼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5m3)收集,最终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m3/h)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及周边耕地浇灌。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购隔音防震型风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采用减速叶片;采取扇区控制策略来降低风电机组的噪声,并对夜间超标的居民采取加装隔声门窗。另外建设单位应对可能超标的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若还是对居民造成噪声或光影影响,建设单位承诺,将根据受影响居民的需求采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或环保搬迁防治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2类声功能区的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14.7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于风机基座周围通过采用乔、灌、草立体美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美化场区环境。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与生态调查,重点关注鸟类影响,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最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变压器油火灾事故、泄露事故和弃渣场垮塌风险。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落实应急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XMGK":"拟新建12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MW。所发电力通过3回35k (略) 接入220kV升压站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织金县后寨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织金县后寨风电场

日期:2024-08-13

项目名称:织金县后寨风电场

建设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及施工中集中堆放的剥离表土采用挡护、纺布苫盖;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产生飞灰;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宜超过15公里/小时等措施对扬尘进行控制;近距离居民点一侧设置围挡;确保施工厂界无组织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选用高效率的施工机械,经常维护和保养,选用优质燃料;柴油发电机购买0#柴油为燃料;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8m3)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或抑尘洒水;食堂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5m3)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一同经三格式化粪池(60m3)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耕地浇灌。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垫和隔音装置;靠近居民点施工时必要时可设置临时声屏障,增加施工人数,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交通管理,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在居民聚居点时应适当减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弃渣、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工程设置4个弃渣场,多余弃渣集中运往弃渣场堆存;剥离表土全部回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和生态恢复建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弃渣场设置挡土墙、综合护坡、截水沟、沉沙池等,后期场 (略) 、沿线弃渣点、表土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主体工程周边临时场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采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张贴标语或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仅升压站食堂产生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于厨房顶楼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5m3)收集,最终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m3/h)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及周边耕地浇灌。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购隔音防震型风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采用减速叶片;采取扇区控制策略来降低风电机组的噪声,并对夜间超标的居民采取加装隔声门窗。另外建设单位应对可能超标的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若还是对居民造成噪声或光影影响,建设单位承诺,将根据受影响居民的需求采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或环保搬迁防治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2类声功能区的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及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14.7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于风机基座周围通过采用乔、灌、草立体美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美化场区环境。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与生态调查,重点关注鸟类影响,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最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变压器油火灾事故、泄露事故和弃渣场垮塌风险。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落实应急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XMGK":"拟新建12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MW。所发电力通过3回35k (略) 接入220kV升压站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织金县后寨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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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织金县后寨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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