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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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门源县北山乡沟道治理工程影响评价文件和门源县泉口镇俄博沟沟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门源 (略) 路2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门源县北山乡沟道治理工程

大泉沟北山乡大泉村段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青海海禾 (略)

治理范围为大泉沟北山乡大泉村段,治理沟道长1.94km,新建防洪堤左右岸段总长2.912km,新建排洪渠484m、车便桥3座、退水涵管4座、拦砂坎9座;沟道疏浚长1.2k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该项目施工前划定工程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运输依 (略) ,严禁擅自开辟临时便道随意行驶。严格控制临时土方堆放,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生态环境特征。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 (略) 苫盖并及时安排回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清理轮胎泥土,严格控制行驶速度, (略) 定期洒水降尘。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修筑临时性防护围堰,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用于周边林草地灌溉或洒水降尘。施工物料严禁堆放在沟道附近,并做好临时遮挡和雨水导流设施。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和停放施工设备。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卫生设施。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检修维护设备等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在村庄较近区域施工时设置围挡设施,车辆限速禁鸣。夜间禁止施工。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方、疏浚产生的砂砾石全部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台背处填筑。废钢筋集中收集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固定收集,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随地焚烧。

2

门源县泉口镇俄博沟沟道治理工程

俄博沟河中滩村段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青海海禾 (略)

治理河段位于俄博沟河中滩村段,分三段治理,总长3.68km,新建护岸左右岸段总长4.95km,布设潜坝8座、牧道8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该项目施工前划定工程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运输依 (略) ,严禁擅自开辟临时便道随意行驶。严格控制临时土方堆放,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生态环境特征。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 (略) 苫盖并及时安排回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清理轮胎泥土,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略) 定期洒水降尘。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构筑纵向围堰导流后半幅施工的方式,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用于周边林草地灌溉或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河道。施工物料严禁堆放在沟道附近,并做好临时遮挡和雨水导流设施。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和停放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卫生设施。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检修维护设备等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在村庄较近区域施工时设置围挡设施,车辆限速禁鸣。夜间禁止施工。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方全部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台背处填筑。废钢筋集中收集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固定收集,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随地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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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门源县北山乡沟道治理工程影响评价文件和门源县泉口镇俄博沟沟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0-*  

通讯地址:门源 (略) 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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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门源县北山乡沟道治理工程

大泉沟北山乡大泉村段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青海海禾 (略)

治理范围为大泉沟北山乡大泉村段,治理沟道长1.94km,新建防洪堤左右岸段总长2.912km,新建排洪渠484m、车便桥3座、退水涵管4座、拦砂坎9座;沟道疏浚长1.2k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该项目施工前划定工程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运输依 (略) ,严禁擅自开辟临时便道随意行驶。严格控制临时土方堆放,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生态环境特征。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 (略) 苫盖并及时安排回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清理轮胎泥土,严格控制行驶速度, (略) 定期洒水降尘。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修筑临时性防护围堰,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用于周边林草地灌溉或洒水降尘。施工物料严禁堆放在沟道附近,并做好临时遮挡和雨水导流设施。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和停放施工设备。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卫生设施。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检修维护设备等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在村庄较近区域施工时设置围挡设施,车辆限速禁鸣。夜间禁止施工。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方、疏浚产生的砂砾石全部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台背处填筑。废钢筋集中收集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固定收集,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随地焚烧。

2

门源县泉口镇俄博沟沟道治理工程

俄博沟河中滩村段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青海海禾 (略)

治理河段位于俄博沟河中滩村段,分三段治理,总长3.68km,新建护岸左右岸段总长4.95km,布设潜坝8座、牧道8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该项目施工前划定工程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运输依 (略) ,严禁擅自开辟临时便道随意行驶。严格控制临时土方堆放,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生态环境特征。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 (略) 苫盖并及时安排回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清理轮胎泥土,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略) 定期洒水降尘。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构筑纵向围堰导流后半幅施工的方式,基坑涌水静置沉淀后用于周边林草地灌溉或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河道。施工物料严禁堆放在沟道附近,并做好临时遮挡和雨水导流设施。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和停放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卫生设施。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检修维护设备等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在村庄较近区域施工时设置围挡设施,车辆限速禁鸣。夜间禁止施工。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方全部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台背处填筑。废钢筋集中收集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固定收集,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随地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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