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2024年7月份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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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2024年7月份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临庐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县水利局:

根据《 (略) 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临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临环字〔2024〕17号)要求,现将2024年7月份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补偿乡镇(街道)

临艾河:长官镇

界南河:杨桥镇、高塘镇、老集镇

苇 河:田桥街道

二、达标乡镇(街道)

涎 河:姜寨镇、瓦店镇、长官镇、单桥镇、杨桥镇

谷 河:姜寨镇、陈集镇、滑集镇、吕寨镇

临艾河:单桥镇、张新镇

界南河:土陂乡

流鞍河:姜寨镇、鲖城镇、黄岭镇、白庙镇、田桥街道、城关街道

阜临鲖河:关庙镇、鲖城镇、白庙镇、城关街道、杨桥镇、谭棚镇

泉 河:邢塘街道、谭棚镇

苇 河:韦寨镇、滑集镇、吕寨镇

三、不达标乡镇(街道)

涎 河:庙岔镇、迎仙镇、韦寨镇

谷 河:瓦店镇、宋集镇、张新镇

临艾河:邢塘街道、宋集镇、艾亭镇、陶老乡

流鞍河:关庙镇、庙岔镇

阜临鲖河:城南街道、邢塘街道

泉 河:城关街道、城东街道、杨桥镇

苇 河:迎仙镇、宋集镇

请各乡镇(街道)根据7月份的结果通报,结合辖区的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地表水断面,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以提升地表水断面水环境质量,确保满足水质目标要求。县财政将按年度对各乡镇(街道)生态补偿金和污染赔付金进行结算。

各乡镇(街道)如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复核申请。

附件:2024年7月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赔付明细表


附件:

2024年7月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赔付明细表

序号

所在水体

责任乡镇

断面名称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补偿金额

(万元)

赔付金额

(万元)

1

涎河

庙岔镇

林桥

县界

总磷:0.3倍

0

0.5

2

姜寨镇

张小庄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3

瓦店镇

卢庄

县界


0

0

4

迎仙镇

张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2倍

0

0.5

5

韦寨镇

南小庄

县界

化学需氧量:0.3倍

0

0.5

6

长官镇

曹庄村

县界


0

0

7

单桥镇

任楼北

县界


0

0

8

杨桥镇

杨桥闸

县界


0

0

9

谷河

姜寨镇

朱庄

县界


0

0

10

瓦店镇

桥口村

县界

化学需氧量:0.05倍

0

0.5

11

陈集镇

(略) 桥

县界

劣Ⅴ

上游河南来水影响

0

0

12

宋集镇

焦桥闸上

县界

化学需氧量:0.1倍

0

0.5

13

张新镇

谢新桥

县界

劣Ⅴ

氨氮:0.01倍
总磷:1.5倍
(折算超标:0.4倍)
化学需氧量:0.2倍

0

1.5

14

滑集镇

李寨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15

吕寨镇

张小集

县界


0

0

16

临艾河

邢塘街道

王楼村

县界

化学需氧量:0.05倍

0

0.5

17

单桥镇

张桥村

县界


0

0

18

长官镇

柳树沟

县界


0.5

0

19

宋集镇

焦桥北

县界

总磷:0.4倍

0

0.5

20

张新镇

马楼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21

艾亭镇

黄庄排涝站

县界

化学需氧量:0.6倍

0

1

22

陶老乡

早里桥

县界

总磷:0.4倍

0

0.5

23

界南河

杨桥镇

姜寨南

县界


0.5

0

24

高塘镇

南牛村

县界


0.5

0

25

老集镇

王台庄

县界


0.5

0

26

土陂乡

土陂闸

县界


0

0

序号

所在水体

责任乡镇

断面名称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补偿金额

(万元)

赔付金额

(万元)

27

流鞍河

关庙镇

毛明南

县界

总磷:0.6倍
(折算超标:0.1倍)

0

0.5

28

庙岔镇

小李庄

县界

总磷:0.6倍
(折算超标:0.1倍)

0

0.5

29

姜寨镇

杨寨村

县界


0

0

30

鲖城镇

谷营村

县界


0

0

31

黄岭镇

侯庄

县界


0

0

32

白庙镇

侯楼

县界


0

0

33

田桥街道

S102桥

县界


0

0

34

城关街道

城西闸

县界


0

0

35

阜临鲖河

关庙镇

刘大楼

县界


0

0

36

鲖城镇

杨营村

县界


0

0

37

白庙镇

孟楼村

县界


0

0

38

城关街道

耿营村

县界


0

0

39

城南街道

(略) 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05倍

0

0.5

40

邢塘街道

大王庄

县界

总磷:0.5倍
化学需氧量:0.6倍
(折算超标:0.5倍)

0

1

41

杨桥镇

胜利桥

县界


0

0

42

谭棚镇

小新庄
(张楼闸)

县界


0

0

43

泉河

城关街道

(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2倍
高锰酸盐指数:0.1倍

0

1

44

城东街道

二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2倍
高锰酸盐指数:0.1倍

0

1

45

邢塘街道

刘楼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46

杨桥镇

朱腰庄

县界

总磷:0.4倍
化学需氧量:0.2倍
高锰酸盐指数:0.03倍

0

1.5

47

谭棚镇

季湾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48

苇河

田桥街道

双庙村

县界


0.5

0

49

韦寨镇

韦桥村

县界


0

0

50

迎仙镇

李营闸

县界

化学需氧量:0.1倍

0

0.5

51

宋集镇

孙营北

县界

氨氮:0.6倍
总磷:0.4倍

0

1.5

52

滑集镇

大周庄

县界


0

0

53

吕寨镇

董小湾
东南

县界


0

0

54

洪河

陶老乡

南天门

县界

劣Ⅴ

参考点位
不计考核

-

-

合计

2.5

14.5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临庐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县水利局:

根据《 (略) 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临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临环字〔2024〕17号)要求,现将2024年7月份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补偿乡镇(街道)

临艾河:长官镇

界南河:杨桥镇、高塘镇、老集镇

苇 河:田桥街道

二、达标乡镇(街道)

涎 河:姜寨镇、瓦店镇、长官镇、单桥镇、杨桥镇

谷 河:姜寨镇、陈集镇、滑集镇、吕寨镇

临艾河:单桥镇、张新镇

界南河:土陂乡

流鞍河:姜寨镇、鲖城镇、黄岭镇、白庙镇、田桥街道、城关街道

阜临鲖河:关庙镇、鲖城镇、白庙镇、城关街道、杨桥镇、谭棚镇

泉 河:邢塘街道、谭棚镇

苇 河:韦寨镇、滑集镇、吕寨镇

三、不达标乡镇(街道)

涎 河:庙岔镇、迎仙镇、韦寨镇

谷 河:瓦店镇、宋集镇、张新镇

临艾河:邢塘街道、宋集镇、艾亭镇、陶老乡

流鞍河:关庙镇、庙岔镇

阜临鲖河:城南街道、邢塘街道

泉 河:城关街道、城东街道、杨桥镇

苇 河:迎仙镇、宋集镇

请各乡镇(街道)根据7月份的结果通报,结合辖区的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地表水断面,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以提升地表水断面水环境质量,确保满足水质目标要求。县财政将按年度对各乡镇(街道)生态补偿金和污染赔付金进行结算。

各乡镇(街道)如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复核申请。

附件:2024年7月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赔付明细表


附件:

2024年7月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赔付明细表

序号

所在水体

责任乡镇

断面名称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补偿金额

(万元)

赔付金额

(万元)

1

涎河

庙岔镇

林桥

县界

总磷:0.3倍

0

0.5

2

姜寨镇

张小庄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3

瓦店镇

卢庄

县界


0

0

4

迎仙镇

张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2倍

0

0.5

5

韦寨镇

南小庄

县界

化学需氧量:0.3倍

0

0.5

6

长官镇

曹庄村

县界


0

0

7

单桥镇

任楼北

县界


0

0

8

杨桥镇

杨桥闸

县界


0

0

9

谷河

姜寨镇

朱庄

县界


0

0

10

瓦店镇

桥口村

县界

化学需氧量:0.05倍

0

0.5

11

陈集镇

(略) 桥

县界

劣Ⅴ

上游河南来水影响

0

0

12

宋集镇

焦桥闸上

县界

化学需氧量:0.1倍

0

0.5

13

张新镇

谢新桥

县界

劣Ⅴ

氨氮:0.01倍
总磷:1.5倍
(折算超标:0.4倍)
化学需氧量:0.2倍

0

1.5

14

滑集镇

李寨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15

吕寨镇

张小集

县界


0

0

16

临艾河

邢塘街道

王楼村

县界

化学需氧量:0.05倍

0

0.5

17

单桥镇

张桥村

县界


0

0

18

长官镇

柳树沟

县界


0.5

0

19

宋集镇

焦桥北

县界

总磷:0.4倍

0

0.5

20

张新镇

马楼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21

艾亭镇

黄庄排涝站

县界

化学需氧量:0.6倍

0

1

22

陶老乡

早里桥

县界

总磷:0.4倍

0

0.5

23

界南河

杨桥镇

姜寨南

县界


0.5

0

24

高塘镇

南牛村

县界


0.5

0

25

老集镇

王台庄

县界


0.5

0

26

土陂乡

土陂闸

县界


0

0

序号

所在水体

责任乡镇

断面名称

断面性质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补偿金额

(万元)

赔付金额

(万元)

27

流鞍河

关庙镇

毛明南

县界

总磷:0.6倍
(折算超标:0.1倍)

0

0.5

28

庙岔镇

小李庄

县界

总磷:0.6倍
(折算超标:0.1倍)

0

0.5

29

姜寨镇

杨寨村

县界


0

0

30

鲖城镇

谷营村

县界


0

0

31

黄岭镇

侯庄

县界


0

0

32

白庙镇

侯楼

县界


0

0

33

田桥街道

S102桥

县界


0

0

34

城关街道

城西闸

县界


0

0

35

阜临鲖河

关庙镇

刘大楼

县界


0

0

36

鲖城镇

杨营村

县界


0

0

37

白庙镇

孟楼村

县界


0

0

38

城关街道

耿营村

县界


0

0

39

城南街道

(略) 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05倍

0

0.5

40

邢塘街道

大王庄

县界

总磷:0.5倍
化学需氧量:0.6倍
(折算超标:0.5倍)

0

1

41

杨桥镇

胜利桥

县界


0

0

42

谭棚镇

小新庄
(张楼闸)

县界


0

0

43

泉河

城关街道

(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2倍
高锰酸盐指数:0.1倍

0

1

44

城东街道

二桥

县界

化学需氧量:0.2倍
高锰酸盐指数:0.1倍

0

1

45

邢塘街道

刘楼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46

杨桥镇

朱腰庄

县界

总磷:0.4倍
化学需氧量:0.2倍
高锰酸盐指数:0.03倍

0

1.5

47

谭棚镇

季湾村

县界

上游来水影响

0

0

48

苇河

田桥街道

双庙村

县界


0.5

0

49

韦寨镇

韦桥村

县界


0

0

50

迎仙镇

李营闸

县界

化学需氧量:0.1倍

0

0.5

51

宋集镇

孙营北

县界

氨氮:0.6倍
总磷:0.4倍

0

1.5

52

滑集镇

大周庄

县界


0

0

53

吕寨镇

董小湾
东南

县界


0

0

54

洪河

陶老乡

南天门

县界

劣Ⅴ

参考点位
不计考核

-

-

合计

2.5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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