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4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4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4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砂石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 传真:09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砂石加工项目 | 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村 | 宁强县汉水 (略) | (略) 建设 (略)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m2,项目建设1条砂石筛分水洗生产线,1条砂石破碎洗砂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压滤机污泥处理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用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4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砂石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 传真:09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砂石加工项目 | 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村 | 宁强县汉水 (略) | (略) 建设 (略)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m2,项目建设1条砂石筛分水洗生产线,1条砂石破碎洗砂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压滤机污泥处理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用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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