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源丰大厦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前的公示
关于源丰大厦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前的公示
源丰大厦项目位于快安马尾 (略) 南侧、 (略) 西侧,建设单位为福建亿 (略) 。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6,建筑密度≤45%,30%≤绿地率,建筑高度≤50米,主要功能为商业、酒店、文化、体育及配套用房。现建设单位向我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批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地址:马 (略) 172号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
附图:源丰大厦总平面规划图
(略)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源丰大厦项目位于快安马尾 (略) 南侧、 (略) 西侧,建设单位为福建亿 (略) 。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6,建筑密度≤45%,30%≤绿地率,建筑高度≤50米,主要功能为商业、酒店、文化、体育及配套用房。现建设单位向我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批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地址:马 (略) 172号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
附图:源丰大厦总平面规划图
(略)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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