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某国风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EPC招标公告
援某国风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某国政府2023年10月17日签订的立项换文规定,中国政府同意承担援某国风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商务部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工作,履行采购人职责,并对采购结果负责。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执行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代行采购人职责。采购执行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采购其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并委托 (略) 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工作具体事宜。
二、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级资质。如投标企业不具备设计资质,应将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分包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承担。上述分包需签订分包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提交,分包协议书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技术资质及分包金额等关键信息,分包协议书应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略) 资质也需提交分包协议书。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投标企业可自行承担本类别设计工作,不强制要求设计工作分包。
(三)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以营业执照中住所地址为准)。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2、经采购执行人认定,与商务部或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其他合同违约等未决事项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任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企业,请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向其一对一发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如获取招标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报名
有意投标的企业在认真研读采购文件后,确定参加项目投标的,应于2024年8 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意向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七、标前答疑及回复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月14 日17时。投标企业应编辑WORD或EXCEL格式的书面答疑报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澄清答疑原则上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可视情予以解释。
澄清答疑回复将于2024 年8月16 日24时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企业一对一发送。投标企业如获取澄清答疑回复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9 月4 日 10 时,地点为新 (略) 天 (略)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三楼30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开标
本项目第一阶段开标于2024年9月4日 10 时 (略) 天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三楼304会议室开标。
本项目第二阶段开标于2024年9 月5日 10 时 (略) 天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三楼304会议室开标。
投标企业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参与开标:
1、线上参与远程开标:开标会议的腾讯会议号为431-622-1815,密码将于当日开标前一小时告知各投标企业。
2、线下参与现场开标:投标企业可派1-2名代表自愿参加现场开标,企业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前往,经身份验证后进入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站、中国 (略) 和中国 (略) (略) 上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 (略)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4楼06室)
邮 编:*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总部基地十七区18号楼13层
邮 编:*
联系人:杨梦洁、向生建、赵金丹
电 话:010-*
手 机:*
传 真:010-*
电子邮件:*@*26.com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某国政府2023年10月17日签订的立项换文规定,中国政府同意承担援某国风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商务部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工作,履行采购人职责,并对采购结果负责。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执行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代行采购人职责。采购执行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采购其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并委托 (略) 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工作具体事宜。
二、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级资质。如投标企业不具备设计资质,应将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分包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承担。上述分包需签订分包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提交,分包协议书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技术资质及分包金额等关键信息,分包协议书应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略) 资质也需提交分包协议书。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投标企业可自行承担本类别设计工作,不强制要求设计工作分包。
(三)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以营业执照中住所地址为准)。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2、经采购执行人认定,与商务部或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其他合同违约等未决事项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任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企业,请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向其一对一发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如获取招标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报名
有意投标的企业在认真研读采购文件后,确定参加项目投标的,应于2024年8 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意向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七、标前答疑及回复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月14 日17时。投标企业应编辑WORD或EXCEL格式的书面答疑报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澄清答疑原则上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可视情予以解释。
澄清答疑回复将于2024 年8月16 日24时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企业一对一发送。投标企业如获取澄清答疑回复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9 月4 日 10 时,地点为新 (略) 天 (略)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三楼30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开标
本项目第一阶段开标于2024年9月4日 10 时 (略) 天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三楼304会议室开标。
本项目第二阶段开标于2024年9 月5日 10 时 (略) 天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三楼304会议室开标。
投标企业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参与开标:
1、线上参与远程开标:开标会议的腾讯会议号为431-622-1815,密码将于当日开标前一小时告知各投标企业。
2、线下参与现场开标:投标企业可派1-2名代表自愿参加现场开标,企业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前往,经身份验证后进入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站、中国 (略) 和中国 (略) (略) 上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 (略) (略) 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4楼06室)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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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总部基地十七区18号楼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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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梦洁、向生建、赵金丹
电 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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