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气象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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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气象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 (略) 气象局委托河北省众联 (略) 对“ (略) 气象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略) 气象局

项目名称: (略) 气象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安各庄镇西崔各 (略) (略) 内、 (略) 丰润区气象局内、 (略) 丰南区南孙庄镇惠丰生态园内

工程概要:主要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垂直观测系统、雷达系统、 (略) (略) 气象台智能化升级等。本项目主要针对3套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雷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_aw0jAitcs7bN0leWxqtg 提取码: va8g

2.如需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联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气象局

联系地址: (略) 路北 (略) 裕丰街169号

联系人:王爱军联系方式:0315-*邮箱:*@*26.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气象局

2024年4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 (略) 气象局委托河北省众联 (略) 对“ (略) 气象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略) 气象局

项目名称: (略) 气象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安各庄镇西崔各 (略) (略) 内、 (略) 丰润区气象局内、 (略) 丰南区南孙庄镇惠丰生态园内

工程概要:主要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垂直观测系统、雷达系统、 (略) (略) 气象台智能化升级等。本项目主要针对3套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雷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_aw0jAitcs7bN0leWxqtg 提取码: va8g

2.如需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联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气象局

联系地址: (略) 路北 (略) 裕丰街169号

联系人:王爱军联系方式:0315-*邮箱:*@*26.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气象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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