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昆明市富民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昆明市富民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 19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县城永定镇西邑村委会*家营村
建设单位: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富民县县城永定镇西邑村委会*家营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0′13.945″,北纬25°14′29.181″。本次扩建工程中的污水处理工程在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处理规模*m3/d,配套建设D100~DN1000污水管48.8km、D100~DN300 (略) 22.51km,再生水供水规模为0.*m3/d。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开挖土石方的管理,对临时堆土采取无纺布覆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时临时堆土应尽量避免临河堆放,过河管道采取顶管施工;管道施工沿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处置,生活污水经区 (略) 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弃方运输至富民县合法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污泥脱水产生的废水、MBR膜清洗废水、化验室清洗废水直接进入细格栅井,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回用,剩余达标外排。项目采用“预处理+AAO池+MBR膜+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表1D级标准,即:COD≤40mg/L、BOD5≤10mg/L、氨氮≤5mg/L、总氮≤15mg/L,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表1B级限值,即:总磷≤0.3mg/L,pH、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稀释倍数)、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个/L)、动植物油、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即:pH6~9(无量纲)、悬浮物≤1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色度≤30(稀释倍数)、石油类≤1mg/L、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动植物油≤1mg/L、总汞≤0.001mg/L、烷基汞不得检出、总镉≤0.01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总砷≤0.1mg/L、总铅≤0.1mg/L。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1根排气筒。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即: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各污水处理池、污泥浓缩池封闭设置,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内设置绿化带,污泥及时清运,厂界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限值,即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略) 及综合楼等为简单防渗区,要求一般地面硬化;格栅、污水泵房、沉砂池、生化池、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等区域按一般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采取防渗措施。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格栅渣、生物除臭废填料、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砂池泥沙、污泥脱水后含水率低于80%委托安宁 (略) 处置;废MBR膜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
(2)设置一间面积不小于26.6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化验室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总量
(1)新增有组织排放废气量为*m3/a,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为氨0.2471t/a、硫化氢0.*t/a。无组织排放废气:氨0.1149t/a、硫化氢0.*t/a。
(2)本次扩建后与一期工程共用排污口,废水排放新增总量378.*m3/a,新增CODCr151.44t/a,新增氨氮21.12t/a,新增总氮56.79t/a,新增总磷1.13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 (略)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0871-*(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 (略) 358号
邮编:*
附件: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报批修改稿08.0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 19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县城永定镇西邑村委会*家营村
建设单位: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 (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富民县县城永定镇西邑村委会*家营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0′13.945″,北纬25°14′29.181″。本次扩建工程中的污水处理工程在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处理规模*m3/d,配套建设D100~DN1000污水管48.8km、D100~DN300 (略) 22.51km,再生水供水规模为0.*m3/d。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开挖土石方的管理,对临时堆土采取无纺布覆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同时临时堆土应尽量避免临河堆放,过河管道采取顶管施工;管道施工沿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处置,生活污水经区 (略) 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弃方运输至富民县合法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污泥脱水产生的废水、MBR膜清洗废水、化验室清洗废水直接进入细格栅井,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回用,剩余达标外排。项目采用“预处理+AAO池+MBR膜+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表1D级标准,即:COD≤40mg/L、BOD5≤10mg/L、氨氮≤5mg/L、总氮≤15mg/L,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表1B级限值,即:总磷≤0.3mg/L,pH、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稀释倍数)、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个/L)、动植物油、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即:pH6~9(无量纲)、悬浮物≤1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色度≤30(稀释倍数)、石油类≤1mg/L、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动植物油≤1mg/L、总汞≤0.001mg/L、烷基汞不得检出、总镉≤0.01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总砷≤0.1mg/L、总铅≤0.1mg/L。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1根排气筒。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即: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各污水处理池、污泥浓缩池封闭设置,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内设置绿化带,污泥及时清运,厂界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限值,即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略) 及综合楼等为简单防渗区,要求一般地面硬化;格栅、污水泵房、沉砂池、生化池、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等区域按一般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采取防渗措施。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格栅渣、生物除臭废填料、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砂池泥沙、污泥脱水后含水率低于80%委托安宁 (略) 处置;废MBR膜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
(2)设置一间面积不小于26.6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化验室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总量
(1)新增有组织排放废气量为*m3/a,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为氨0.2471t/a、硫化氢0.*t/a。无组织排放废气:氨0.1149t/a、硫化氢0.*t/a。
(2)本次扩建后与一期工程共用排污口,废水排放新增总量378.*m3/a,新增CODCr151.44t/a,新增氨氮21.12t/a,新增总氮56.79t/a,新增总磷1.13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 (略)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0871-*(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 (略) 358号
邮编:*
附件: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富民县污水处理厂 (略)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报批修改稿0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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