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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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方电 (略)

项目位置: (略) 高新 (略) 1011号产业园B1#厂房3楼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略) 方电 (略) 拟投资*元建设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该项目已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以蚌高经项[2024]264号予以备案。项目选 (略) 高新 (略) 1011号产业园B1#厂房3楼。本项目拟购置3条电镀生产线成套设备,包括1条镀金生产线、1条镀银生产线和1条铝氧化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镀金*只/年,镀银*只/年,铝氧化*m2/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方电 (略)

地址: (略) 高新 (略) 1011号产业园B1#厂房3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 (略) 1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略) 方电 (略)

日 期:2024年8月13日

,安徽, (略) , (略) ,合肥,蚌埠
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方电 (略)

项目位置: (略) 高新 (略) 1011号产业园B1#厂房3楼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略) 方电 (略) 拟投资*元建设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及铝氧化项目,该项目已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以蚌高经项[2024]264号予以备案。项目选 (略) 高新 (略) 1011号产业园B1#厂房3楼。本项目拟购置3条电镀生产线成套设备,包括1条镀金生产线、1条镀银生产线和1条铝氧化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传感器芯体表面处理(镀金*只/年,镀银*只/年,铝氧化*m2/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方电 (略)

地址: (略) 高新 (略) 1011号产业园B1#厂房3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 (略) 1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略) 方电 (略)

日 期:2024年8月13日

,安徽, (略) , (略) ,合肥,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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