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玻璃纤维用浸润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玻璃纤维用浸润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建设单 (略) 地点为桐乡经济开发区 (略) 南 (略) 年产五万吨玻璃纤维用浸润剂技改项目于2024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2024〕71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单 (略) 地点为桐乡经济开发区 (略) 南 (略) 年产五万吨玻璃纤维用浸润剂技改项目于2024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2024〕71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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