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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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关于奥 (略) 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奥 (略) 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奥 (略)

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八都工业 (略) 1号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 (略)

验收监测单位:台州科正 (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奥 (略)

2.地址: (略) 天台县八都工业 (略) 1号

3.联系人:陈杰明

4.电话:*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废水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四、验收结论

奥 (略) 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环保验收手续基本完备,较好的落实了环保“三同时”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见附件)。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一个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9月10日

注:建设单位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由台州英翔 (略) 代为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576-*

关于奥 (略) 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奥 (略) 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奥 (略)

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八都工业 (略) 1号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 (略)

验收监测单位:台州科正 (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奥 (略)

2.地址: (略) 天台县八都工业 (略) 1号

3.联系人:陈杰明

4.电话:*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废水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四、验收结论

奥 (略) 新增年产15吨醋酸阿比特龙技改项目环保验收手续基本完备,较好的落实了环保“三同时”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见附件)。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一个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9月10日

注:建设单位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由台州英翔 (略) 代为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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