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3日拟对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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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3日拟对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8月1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建设规模及内容: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规模:工程拟治理河道33.51km,其中大源溪华家塘至河口23.165km河道,长峰坞溪河口以上3.06km,密坞坑溪河口以上3.8km河道,黄场坞溪河口以上1.16km河道,小源溪河口上游0.58km河道,凤源溪河口上游1.745km。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修复、加固、恢复护岸长1472m,堤防长3746m(生态护坡1257m),沿堤、 (略) 长*m,工程新建堰坝6座,提升改造堰坝5座,新建拦石堰3座,堰脚修复、汀步改造12处,提升主要景观节点4处,分段疏浚河道长15.7km。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肖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区及移动式搅拌机,肖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施工时需设置防污屏,严禁施工废水直排环境。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区周围设立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洒水、简易覆盖。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保证净车出入,砂砾料等运输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定期对场地 (略) 实施洒水抑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

(四)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五、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8月1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建设规模及内容:桐庐县大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规模:工程拟治理河道33.51km,其中大源溪华家塘至河口23.165km河道,长峰坞溪河口以上3.06km,密坞坑溪河口以上3.8km河道,黄场坞溪河口以上1.16km河道,小源溪河口上游0.58km河道,凤源溪河口上游1.745km。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修复、加固、恢复护岸长1472m,堤防长3746m(生态护坡1257m),沿堤、 (略) 长*m,工程新建堰坝6座,提升改造堰坝5座,新建拦石堰3座,堰脚修复、汀步改造12处,提升主要景观节点4处,分段疏浚河道长15.7km。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肖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区及移动式搅拌机,肖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施工时需设置防污屏,严禁施工废水直排环境。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区周围设立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洒水、简易覆盖。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保证净车出入,砂砾料等运输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定期对场地 (略) 实施洒水抑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

(四)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五、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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