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遴选琼海市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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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遴选琼海市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 (略) 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 (略) 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三)预算建安费:18.*元。

(四)建设内容:机井3座。

(五)建设工期:30天。

(六)建设地点: (略) 嘉积镇上埇村委会、山辉村委会、乌石村委会。

二、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施工资格(质)。

(三)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七)报价函(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资格、资质、企业信用等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上述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遴选办法

(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的供应商,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讨论研究,结合报名单位的报价函、业务能力、信誉等择优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四、公告期限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日下午15:30分(法定工作日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三楼农综办;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六、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办,非实名不予受理。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 (略) 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 (略) 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嘉积镇上埇片区田洋抗旱井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三)预算建安费:18.*元。

(四)建设内容:机井3座。

(五)建设工期:30天。

(六)建设地点: (略) 嘉积镇上埇村委会、山辉村委会、乌石村委会。

二、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施工资格(质)。

(三)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七)报价函(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资格、资质、企业信用等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上述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遴选办法

(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的供应商,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讨论研究,结合报名单位的报价函、业务能力、信誉等择优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四、公告期限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日下午15:30分(法定工作日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三楼农综办;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六、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办,非实名不予受理。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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