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吉2-2-6井、吉2-7-13井平台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吉2-2-6井、吉2-7-13井平台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
通信地址:江 (略) 137号
邮编:225200?
项目代码:2404-*-89-01-*
关于中国 (略) 华东油气
分公司泰州采油厂吉2-2-6井、吉2-7-13井
平台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 (略) (略) 泰州采油厂:
你单位报送的《吉2-2-6井、吉2-7- (略) 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3.*元),在 (略) 江都区小纪镇建设吉2-2- (略) 井组(含3口钻探井)、吉2-7- (略) 井组(含3口钻探井)。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位于探矿权范围内且符合各项法定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污染控制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型项目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注水标准后回注,不得外排;受污染的井场初期雨水进入泥浆不落地处理系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杜绝向施工场地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环境友好型钻井液和压裂液。井口应加设表层套管,确保深度达到地下水层以下。固井注水时须上返至地面井口,全程监控固井质量。严格落实完井后井场土壤监测,合理布设土壤监测点,确保土壤恢复原状。对探明油藏并计划转开发的油井周边布设土壤长期监测点,确保石油开采前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防尘要求。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物料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降低烟尘生产浓度和产生量。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勘探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应急使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柴油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落实各项噪声控制措施。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须携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提前3天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泥浆不落地要求。探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八)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减少对植被和水体的破坏。钻探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作业场地内,钻探结束后应及时开展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九)探井勘探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试采时未发现有工业价值的油藏永久封井。具有开采价值的勘探井的后续开采建设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按照《报告表》和排污许可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四、你单位应严格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略) 江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项目现场环境监管。
六、你单位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其他各项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依法依规进行建设与运营,并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与规定。
七、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印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
通信地址:江 (略) 137号
邮编:225200?
项目代码:2404-*-89-01-*
关于中国 (略) 华东油气
分公司泰州采油厂吉2-2-6井、吉2-7-13井
平台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 (略) (略) 泰州采油厂:
你单位报送的《吉2-2-6井、吉2-7- (略) 探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3.*元),在 (略) 江都区小纪镇建设吉2-2- (略) 井组(含3口钻探井)、吉2-7- (略) 井组(含3口钻探井)。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位于探矿权范围内且符合各项法定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污染控制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型项目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注水标准后回注,不得外排;受污染的井场初期雨水进入泥浆不落地处理系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杜绝向施工场地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环境友好型钻井液和压裂液。井口应加设表层套管,确保深度达到地下水层以下。固井注水时须上返至地面井口,全程监控固井质量。严格落实完井后井场土壤监测,合理布设土壤监测点,确保土壤恢复原状。对探明油藏并计划转开发的油井周边布设土壤长期监测点,确保石油开采前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防尘要求。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物料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降低烟尘生产浓度和产生量。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勘探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应急使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柴油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落实各项噪声控制措施。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须携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提前3天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泥浆不落地要求。探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八)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减少对植被和水体的破坏。钻探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作业场地内,钻探结束后应及时开展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九)探井勘探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试采时未发现有工业价值的油藏永久封井。具有开采价值的勘探井的后续开采建设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按照《报告表》和排污许可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四、你单位应严格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略) 江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项目现场环境监管。
六、你单位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其他各项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依法依规进行建设与运营,并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与规定。
七、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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