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8月13日对马龙区龙海、已沃等9座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8月13日对马龙区龙海、已沃等9座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马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马龙区龙海、已沃等9座水厂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马龙区鸡头村街道、旧县街道、王家庄街道、月望乡 | 建设单位 | (略) 马龙区水务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龙区龙海、已沃等9座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马发改投资〔2023〕13号):本项目主要拟建鸡头村街道(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2座水厂)、旧县街道(龙海水厂、己沃水厂2座水厂)、月望乡(中营水厂、普坎水厂、水土凹水厂、大石棚水厂等4座水厂)、王家庄街道(鲁谷水厂)等9座水厂覆盖范围内村小组供水,同步提升供水人口3.*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马龙区水务局委托,云南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主要为水厂工程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三、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第94项“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中“全部”,故根据名录规定应编制环评报告表。本次主要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取水及自来水厂工程,不包含村庄供水工程。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结合建设单位目前已建成设施及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现场踏勘:目前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已经建成。运行过程超滤产生的废水排入回收水池,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外,直接排入厂外会污染当地的地表水环境。目前已经建成的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本环评提出建设沉淀池、干化池。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建设9座水厂,其中鸡头街道的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已经建成,另外7座水厂还未建设。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施工期不存在遗留的环境问题。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还要建设废水沉淀池、干化池。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及对生态产生的影响,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 (略) 的敷设,开挖面积小,施工时间短,故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践踏、破 (略) 两旁野生植被以及农作物,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尽量降低施工对沿线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在施工结束时,进行场地恢复,植被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为农村供水工程,水厂规模小,水厂采用远程监控和管理。水厂不在厂区设置食堂,运营期间不会产生食堂废气。水厂采用的净水工艺为超滤膜处理工艺,净水工艺不涉及生化处理,所产生的污泥中有机物含量低,所含微生物较少,仅会产生轻微的臭气气味,本项目污染物少量氨、硫化氢。 各水厂产生的少量氨、硫化氢,经过稀释扩算,恶臭气体H2S及NH3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所列新建项目二级厂界排放浓度限值。各水厂对水厂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反冲洗废水、维护性废水排入回收水池,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农灌。恢复性化学清洗产生的废水排入回收水池,由回收水池排入沉淀池,恢复性化学清洗的药剂主要为次氯酸钠(消毒剂)、柠檬酸(酸洗剂)、氢氧化钠(碱洗剂)、亚硫酸钠,经过酸碱中和消毒沉淀后产生的废水排入回收水池,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农灌。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期间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弃物:固废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 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3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土方和物料应当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覆盖;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③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 (略) 径。 ④对于建材和沙土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保持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尘土飞扬、撒漏 (略) 。 ⑤燃油机械尾气排放量不大,经植物吸收、大气稀释扩散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 施工工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以及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的清洗、清洁用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会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暴雨后的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油类及其他地表固体污染物,降雨径流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S。暴雨径流收集于沉淀池,通过沉淀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剩余部分外排。 ④取水主要是浮船取水及浮筒取水,均以均以漂浮式浮船作 (略) 、安装取水水泵和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就能使用。施工工艺,施工人员将船划进水库中央,在水下设置进行固定。不进行土建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⑤做好管线施工的三分一回填,管线分段施工,不要大面积开挖,遇到雨天,尽量用布进行覆盖,管线施工尽量选择在旱季,减少雨季地表径流。原水管道每一段安装完成后,都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是检查供水管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标准。试压废水水量和管径、试压压力、试压时间等有关,要求在管道分段试压前采用清管器进行清管,确保管道末端排出的水无泥沙和铁屑。管线试压废水基本属于清洁下水,因此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用低噪设备。 ②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施工时应放置在项目内侧(远离居民侧)施工作业,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③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 (略) 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 (略) , (略) 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加强施工区域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增加车辆鸣号。 ④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 工作业。教育工人文明施工,尤其是夜间施工时,不要大声喧哗,尽量减小机具和材料的撞击,以降低人为噪声的影响。 ⑤如需在夜间使用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提前十日向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批准夜间施工后应与可能受影响的村民联系,将环保部门意见通告居民,接受公众监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淤泥、渣土、施工剩余废料,应按规定向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对于可利用的碎石或土方应尽量回用。不能利用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及时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农灌。高坡水厂:回收水池(50m3)、清水池(200m3)、沉淀池(60m3);吴太屯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80m3);龙海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70m3);己沃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大石棚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普坎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水土凹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鲁谷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110m3)。 (2)固废 污泥暂存于干化池,各个水厂的干化池均为10m3,委托当地农民定期清运作为农肥。危废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城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 厂房隔声、消声、减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地下水及土壤 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其他区域为水泥硬化地面防渗,其他采取简单防渗。 (5)生态环境 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践踏、破坏 (略) 两旁野生植被以及农作物,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尽量降低施工对沿线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 各座水厂设置绿化带。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马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马龙区龙海、已沃等9座水厂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马龙区鸡头村街道、旧县街道、王家庄街道、月望乡 | 建设单位 | (略) 马龙区水务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龙区龙海、已沃等9座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马发改投资〔2023〕13号):本项目主要拟建鸡头村街道(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2座水厂)、旧县街道(龙海水厂、己沃水厂2座水厂)、月望乡(中营水厂、普坎水厂、水土凹水厂、大石棚水厂等4座水厂)、王家庄街道(鲁谷水厂)等9座水厂覆盖范围内村小组供水,同步提升供水人口3.*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马龙区水务局委托,云南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主要为水厂工程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三、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第94项“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中“全部”,故根据名录规定应编制环评报告表。本次主要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取水及自来水厂工程,不包含村庄供水工程。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结合建设单位目前已建成设施及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现场踏勘:目前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已经建成。运行过程超滤产生的废水排入回收水池,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外,直接排入厂外会污染当地的地表水环境。目前已经建成的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本环评提出建设沉淀池、干化池。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建设9座水厂,其中鸡头街道的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已经建成,另外7座水厂还未建设。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施工期不存在遗留的环境问题。高坡水厂、吴太屯水厂还要建设废水沉淀池、干化池。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为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及对生态产生的影响,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 (略) 的敷设,开挖面积小,施工时间短,故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践踏、破 (略) 两旁野生植被以及农作物,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尽量降低施工对沿线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在施工结束时,进行场地恢复,植被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为农村供水工程,水厂规模小,水厂采用远程监控和管理。水厂不在厂区设置食堂,运营期间不会产生食堂废气。水厂采用的净水工艺为超滤膜处理工艺,净水工艺不涉及生化处理,所产生的污泥中有机物含量低,所含微生物较少,仅会产生轻微的臭气气味,本项目污染物少量氨、硫化氢。 各水厂产生的少量氨、硫化氢,经过稀释扩算,恶臭气体H2S及NH3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所列新建项目二级厂界排放浓度限值。各水厂对水厂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反冲洗废水、维护性废水排入回收水池,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农灌。恢复性化学清洗产生的废水排入回收水池,由回收水池排入沉淀池,恢复性化学清洗的药剂主要为次氯酸钠(消毒剂)、柠檬酸(酸洗剂)、氢氧化钠(碱洗剂)、亚硫酸钠,经过酸碱中和消毒沉淀后产生的废水排入回收水池,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农灌。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期间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弃物:固废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 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3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土方和物料应当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覆盖;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③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 (略) 径。 ④对于建材和沙土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保持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尘土飞扬、撒漏 (略) 。 ⑤燃油机械尾气排放量不大,经植物吸收、大气稀释扩散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 施工工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以及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的清洗、清洁用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会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暴雨后的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油类及其他地表固体污染物,降雨径流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S。暴雨径流收集于沉淀池,通过沉淀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剩余部分外排。 ④取水主要是浮船取水及浮筒取水,均以均以漂浮式浮船作 (略) 、安装取水水泵和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就能使用。施工工艺,施工人员将船划进水库中央,在水下设置进行固定。不进行土建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⑤做好管线施工的三分一回填,管线分段施工,不要大面积开挖,遇到雨天,尽量用布进行覆盖,管线施工尽量选择在旱季,减少雨季地表径流。原水管道每一段安装完成后,都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是检查供水管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标准。试压废水水量和管径、试压压力、试压时间等有关,要求在管道分段试压前采用清管器进行清管,确保管道末端排出的水无泥沙和铁屑。管线试压废水基本属于清洁下水,因此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用低噪设备。 ②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施工时应放置在项目内侧(远离居民侧)施工作业,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③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 (略) 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 (略) , (略) 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加强施工区域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增加车辆鸣号。 ④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 工作业。教育工人文明施工,尤其是夜间施工时,不要大声喧哗,尽量减小机具和材料的撞击,以降低人为噪声的影响。 ⑤如需在夜间使用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提前十日向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批准夜间施工后应与可能受影响的村民联系,将环保部门意见通告居民,接受公众监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淤泥、渣土、施工剩余废料,应按规定向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对于可利用的碎石或土方应尽量回用。不能利用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及时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上清液(50%)返回作为原水使用,剩余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农灌。高坡水厂:回收水池(50m3)、清水池(200m3)、沉淀池(60m3);吴太屯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80m3);龙海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70m3);己沃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大石棚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普坎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水土凹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50m3);鲁谷水厂:回收水池(50m3)、沉淀池(110m3)。 (2)固废 污泥暂存于干化池,各个水厂的干化池均为10m3,委托当地农民定期清运作为农肥。危废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城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 厂房隔声、消声、减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地下水及土壤 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其他区域为水泥硬化地面防渗,其他采取简单防渗。 (5)生态环境 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践踏、破坏 (略) 两旁野生植被以及农作物,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尽量降低施工对沿线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 各座水厂设置绿化带。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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