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永驰春水泥添加剂生产项目 | (略) 永定区培丰镇洪源村油草坑 | 福建省永 (略) | (略) (略) | 我局于2022年4月以龙环审〔2022〕79号批复了福建省永 (略) 永驰春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 (略) 永定区培丰镇洪源村油草坑。本次建设性质为扩建,拟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新增一条水泥添加剂生产线。项目以外购污泥(一般工业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石膏等一般固废和低卡煤、石灰为原料,一般固体废物仅限《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 第4号)中的SW07、SW90、SW11,且属于Ⅰ类固体废物,经混合搅拌处理,年生产水泥添加剂*吨,外售 (略) 、福建 (略) 等水泥厂当作水泥原材料或外售机砖厂制砖原材料。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建设导流沟和收集池,渗滤液应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降尘用水;应建设净车出场措施,洗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原料及成品贮存、生产加工过程均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应严格控制污泥储存量并及时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有效控制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合理设置全厂喷淋降尘系统,严格控制物料堆存、装卸、运输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沉降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其他要求。污泥运输应采取封闭罐车运输,应选择合理的 (略) 线并制定运输计划,尽量缩短运输距离并且尽量避开居民聚集区,以减少污泥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 (略) 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永驰春水泥添加剂生产项目 | (略) 永定区培丰镇洪源村油草坑 | 福建省永 (略) | (略) (略) | 我局于2022年4月以龙环审〔2022〕79号批复了福建省永 (略) 永驰春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 (略) 永定区培丰镇洪源村油草坑。本次建设性质为扩建,拟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新增一条水泥添加剂生产线。项目以外购污泥(一般工业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石膏等一般固废和低卡煤、石灰为原料,一般固体废物仅限《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 第4号)中的SW07、SW90、SW11,且属于Ⅰ类固体废物,经混合搅拌处理,年生产水泥添加剂*吨,外售 (略) 、福建 (略) 等水泥厂当作水泥原材料或外售机砖厂制砖原材料。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建设导流沟和收集池,渗滤液应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降尘用水;应建设净车出场措施,洗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原料及成品贮存、生产加工过程均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应严格控制污泥储存量并及时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有效控制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合理设置全厂喷淋降尘系统,严格控制物料堆存、装卸、运输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沉降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其他要求。污泥运输应采取封闭罐车运输,应选择合理的 (略) 线并制定运输计划,尽量缩短运输距离并且尽量避开居民聚集区,以减少污泥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 (略) 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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