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标段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标段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TQLJM-05标段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电 话: | 0556-* | 传 真: | 0556-* |
地 址: | 太湖县 (略) | 邮 编: | * |
项目名称: | 太湖至蕲 (略) 安徽段TQLJM-05标段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其中拌合楼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上料仓建筑面积90平方米,骨料料仓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水稳材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设施,以及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治理、固废暂存等环保设施。项目运行期限约15个月,年产水泥稳定碎石24.*吨,年产级配碎石11.*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3.*元。 | ||
窗体顶端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窗体底端 | 废气:项目各生产工序应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搅拌机搅拌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罐粉尘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出气口排放。项目卸料、投料在密闭料仓内进行,料仓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输送带设置密闭防尘罩。 (略) 硬化,经常清扫、洒水降尘,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区排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分别铺设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生活污水依托太湖至蕲 (略) 安徽段TQLJM-05标段沥青拌合站内生活区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加强内部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音扰民现象。场内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固废:沉淀池沉渣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窗体顶端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 | ||
受理部门 | (略) 太湖县生态环境分局 |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太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TQLJM-05标段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电 话: | 0556-* | 传 真: | 0556-* |
地 址: | 太湖县 (略) | 邮 编: | * |
项目名称: | 太湖至蕲 (略) 安徽段TQLJM-05标段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其中拌合楼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上料仓建筑面积90平方米,骨料料仓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水稳材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设施,以及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治理、固废暂存等环保设施。项目运行期限约15个月,年产水泥稳定碎石24.*吨,年产级配碎石11.*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3.*元。 | ||
窗体顶端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窗体底端 | 废气:项目各生产工序应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搅拌机搅拌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罐粉尘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出气口排放。项目卸料、投料在密闭料仓内进行,料仓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输送带设置密闭防尘罩。 (略) 硬化,经常清扫、洒水降尘,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区排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分别铺设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生活污水依托太湖至蕲 (略) 安徽段TQLJM-05标段沥青拌合站内生活区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加强内部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音扰民现象。场内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固废:沉淀池沉渣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窗体顶端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 | ||
受理部门 | (略) 太湖县生态环境分局 |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太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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