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舒城诚鑫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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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舒城诚鑫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 (略) 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棠树乡工业园区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将原2#厂房东侧全自动切割工序移至2#厂房西侧,空置2#厂房东侧场地(占地面积300m2),利用1#厂房东侧(占地面积100m2)做原料堆场,2#厂房外南侧(占地面积400m2)做成品堆放养护,新建1条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购置搅拌机、配料机、水泥计量称、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产预制混凝土块*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原料仓库粉尘: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略) 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严密遮盖;

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顶部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3);

投料粉尘:投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搅拌粉尘:搅拌机顶部设集气罩,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脱模废气: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和表2中相关标准,脱模过程中产生的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丰乐河;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产品养护用水经集水沟槽引导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搅拌机清洗、产品养护。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舒城县棠树乡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接入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企业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包装桶。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投料、搅拌工段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水泥筒仓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略) 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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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 (略) 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棠树乡工业园区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将原2#厂房东侧全自动切割工序移至2#厂房西侧,空置2#厂房东侧场地(占地面积300m2),利用1#厂房东侧(占地面积100m2)做原料堆场,2#厂房外南侧(占地面积400m2)做成品堆放养护,新建1条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购置搅拌机、配料机、水泥计量称、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产预制混凝土块*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原料仓库粉尘: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略) 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严密遮盖;

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顶部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3);

投料粉尘:投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搅拌粉尘:搅拌机顶部设集气罩,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脱模废气: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和表2中相关标准,脱模过程中产生的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丰乐河;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产品养护用水经集水沟槽引导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搅拌机清洗、产品养护。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舒城县棠树乡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接入舒城县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企业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包装桶。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不合格产品、投料、搅拌工段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水泥筒仓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略) 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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