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工程新建菱形箱式固定取水头部1座,设计取水量为6.*m3/d;同步敷设2根DN800取水钢管接至现状取水泵站,单根长约321m,另对取水头部区域河道进行局部清淤已形成稳定蓄水区,面积约为*.48m2,疏浚总量约31.*m3。现状取水泵站仅进行吸水井和电气设施进行改造,开孔2处、新增2处套管和闸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定 (略)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环 (略) 与富民 (略) 口处海南正大富民物流四号楼三楼
邮编:*
联系人:吴福丽
电话:0898-*
电子邮箱:*@*63.com
环评单位:海南 (略)
地址: (略) 龙华 (略) 延长线迎宾大道保明村25、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海南省定安县塔岭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单位:定 (略)
2024年8月1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工程新建菱形箱式固定取水头部1座,设计取水量为6.*m3/d;同步敷设2根DN800取水钢管接至现状取水泵站,单根长约321m,另对取水头部区域河道进行局部清淤已形成稳定蓄水区,面积约为*.48m2,疏浚总量约31.*m3。现状取水泵站仅进行吸水井和电气设施进行改造,开孔2处、新增2处套管和闸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定 (略)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环 (略) 与富民 (略) 口处海南正大富民物流四号楼三楼
邮编:*
联系人:吴福丽
电话:0898-*
电子邮箱:*@*63.com
环评单位:海南 (略)
地址: (略) 龙华 (略) 延长线迎宾大道保明村25、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海南省定安县塔岭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单位:定 (略)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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