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做出的关于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做出的关于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2日我局对金东纸业(江苏) (略) 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 (略) 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建设单位

金东纸业(江苏) (略)

项目名称

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

编制单位

江苏省 (略)

报告类型

报告书

批准文号

镇经开审批环审〔2024〕57号

审批日期

2024年8月12日

批复全文

批复下载链接

金东纸业(江苏) (略) 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批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2日我局对金东纸业(江苏) (略) 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 (略) 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建设单位

金东纸业(江苏) (略)

项目名称

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

编制单位

江苏省 (略)

报告类型

报告书

批准文号

镇经开审批环审〔2024〕57号

审批日期

2024年8月12日

批复全文

批复下载链接

金东纸业(江苏) (略) 金东码头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批文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