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二次备案澄迈县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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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二次备案澄迈县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的公告

关于启动第二次备案澄迈县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不动产地籍调查,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前期工作,方便群众委托不动产地籍调查事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地籍调查规程》(GB/T *-2023》(以下简称《规程》)文件要求,拟启动第二次备案在澄迈县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的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地籍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按《通知》和《规程》要求规范开展地籍调查,不动产地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应在全面查清权属状况、做好指界工作基础上,以权属调查确定的界址点、界址线为依据开展地籍测绘。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确或实地界址不清晰的,要严格履行四邻指界程序。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对不动产各项地籍实施一体化调查。一个不动产单元的地籍调查事项应由一家调查机构主导完成,避免多家调查机构多次调查同一不动产单元。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提交符合《通知》及《规程》要求的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机构应严格落实调查人员自检、调查机构质检、委托方验收或确认等措施,对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负责。鼓励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注册测绘师参与地籍调查,对成果签字盖章。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自行选择地籍调查机构,委托双方应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义务,及时提交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费用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原因造成登记错误的,由地籍调查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将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评价、委托人满意度调查结果等进行公示。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2.具有*级及以上载明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

3.有专业的仪器设备,有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称或测绘专业的技术人员(至少3名),具备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的基础和条件;

4.熟悉和掌握不动产地籍调查技术,对于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负全责,承担由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5.具备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系统连通的条件;

6.业绩和服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入库申请书(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从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四、机构库管理和退出机制

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单位,将进入澄迈县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备案库,名单在澄迈县 (略) 站和不动产登记窗口予以公布。

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备案资格退出备选库:

1.测绘资质证书失效或被吊销、注销的,测绘资质证书被降级且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的;

2.允许他人以库中机构或从业人员名义在澄迈县内从事不动产地籍调查业务的;

3.在不动产地籍调查业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5.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不动产测绘成果,造成严重影响的;

6.一年内勒令整改两次以上的、连续五次未按时提交地籍调查成果或群众投诉较多的;

7.因地籍调查地点交通不便、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拒绝受理委托事项或受理委托事项后要求申请人额外追加费用的;

8.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抢揽业务或转包、分包业务的;

9.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的。

取消备案资格退出的调查机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入库。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澄迈县老城 (略) 孵化楼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报名。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一2023年8月23日。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

关于启动第二次备案澄迈县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不动产地籍调查,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前期工作,方便群众委托不动产地籍调查事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地籍调查规程》(GB/T *-2023》(以下简称《规程》)文件要求,拟启动第二次备案在澄迈县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的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地籍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按《通知》和《规程》要求规范开展地籍调查,不动产地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应在全面查清权属状况、做好指界工作基础上,以权属调查确定的界址点、界址线为依据开展地籍测绘。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确或实地界址不清晰的,要严格履行四邻指界程序。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对不动产各项地籍实施一体化调查。一个不动产单元的地籍调查事项应由一家调查机构主导完成,避免多家调查机构多次调查同一不动产单元。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提交符合《通知》及《规程》要求的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机构应严格落实调查人员自检、调查机构质检、委托方验收或确认等措施,对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负责。鼓励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注册测绘师参与地籍调查,对成果签字盖章。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自行选择地籍调查机构,委托双方应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义务,及时提交地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费用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原因造成登记错误的,由地籍调查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将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评价、委托人满意度调查结果等进行公示。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2.具有*级及以上载明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

3.有专业的仪器设备,有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称或测绘专业的技术人员(至少3名),具备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的基础和条件;

4.熟悉和掌握不动产地籍调查技术,对于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负全责,承担由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5.具备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系统连通的条件;

6.业绩和服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入库申请书(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从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四、机构库管理和退出机制

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单位,将进入澄迈县不动产地籍调查机构备案库,名单在澄迈县 (略) 站和不动产登记窗口予以公布。

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备案资格退出备选库:

1.测绘资质证书失效或被吊销、注销的,测绘资质证书被降级且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的;

2.允许他人以库中机构或从业人员名义在澄迈县内从事不动产地籍调查业务的;

3.在不动产地籍调查业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5.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不动产测绘成果,造成严重影响的;

6.一年内勒令整改两次以上的、连续五次未按时提交地籍调查成果或群众投诉较多的;

7.因地籍调查地点交通不便、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拒绝受理委托事项或受理委托事项后要求申请人额外追加费用的;

8.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抢揽业务或转包、分包业务的;

9.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的。

取消备案资格退出的调查机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入库。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澄迈县老城 (略) 孵化楼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报名。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一2023年8月23日。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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