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由加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总投资*.*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万元,项目经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区、市、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审定后于2022年12月份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仓库4855.8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新建标准厂房3593.26平方米,民族手工艺产业中心3682.26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新建1号,2号,3号钢材加工厂房共计2371.5平方米(各790.5平方米);新建4号,5号,6号,7号小型钢材加工厂房共计2621.2平方米(各655.3平方米);新建沥 (略) 面*平方米, (略) 面*平方米,给水工程,中水管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 (略) 政附属工程;新建日处理1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以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推进情况
本项目经我委党组研究,会议确定委托西藏 (略) 开展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招投标工作及全过程管理工作,其中: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项目全过程管理费用按项目管理费的50%记取;委托河南中信 (略) 开展勘测定界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陕西 (略) 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 (略) 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以及入河排污口论证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 (略) 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 (略) 开展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西藏中骁 (略) 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
经委托四川省 (略) 山南分公司评价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下达《关于加查县农畜产品交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加发改发〔2022〕117号),概算批复总投资2332.*元。其中:工程费费用1979.*元,设备购置费43.*元,其他费用241.*元,预备费67.*元。根据概算批复工程建筑安装费,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本项目施工部分划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2号仓库,1号厂房,标准厂 (略) (略) Z2段,仓储物流设备,标准厂房设备。第二标段:1-3号钢材加工房),4-7号小型钢材加工房,民族手工艺产业中心,钢材加工房附属,钢材加工厂房设备*元。第三标段: (略) H1段, (略) H2段, (略) Z1段, (略) Z3段, (略) Z4段。第四标段:污水处理厂,尾 (略) 政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划分四个标段,监理费根据施工中标价占总建安费比例进行划分,一并委托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经公开招标,一标施工中标单位为西藏羊达 (略) 加查分公司、一标监理中标单位为西藏 (略) 加查分公司;二标施工中标单位为四川 (略) 西藏分公司、二标监理中标单位为河北海新 (略) 加查分公司;三标施工中标单位为 (略) (略) 、三标监理中标单位为西藏金卓 (略) ;四标施工中标单位为 (略) 、四标监理中标单位为西藏 (略) 加查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进度已达55.5%,专项债券资金已支出*元,剩余*跟随工程进度进行支出。
三、项目效益
本项目运营收入包括仓库租赁收入、标准化厂房租赁收入、钢材厂房租赁收入和污水处理收入,属于专项收入。运营期内:大型仓库面积4855.28 ㎡,厂房面积*.06㎡(其中标准厂房7275.86㎡,钢材厂房5013.20㎡)。参考相关同类业态、 (略) 场价租金标准,本项目测算标准为:仓库首年租金按90元/㎡.月,标准厂房首年租金按60元/㎡.月,钢材厂房(含设备)首年租金按140元/㎡.月,污水处理厂首年暂按*/m3收费,日污水处理能力1000m3,每3年涨幅6%,该项目目前尚未完工,暂无项目效益,预计于2024年下半年有相关项目效益。
四、资金管理方案
县人民政府、加查县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起完善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组织开发新增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合规使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项目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将建立明确主管部门及职责,执行严格的流入管理和流出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时,本项目资产权属较为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或担保。在债券存续期间,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项目资产进行检查和盘点。在本项目全部债券还本付息完成前,项目资产不会进行任何抵押或担保等影响本项目权益的风险操作。
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查县热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由加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总投资*.*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万元,项目经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区、市、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审定后于2022年12月份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仓库4855.8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新建标准厂房3593.26平方米,民族手工艺产业中心3682.26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新建1号,2号,3号钢材加工厂房共计2371.5平方米(各790.5平方米);新建4号,5号,6号,7号小型钢材加工厂房共计2621.2平方米(各655.3平方米);新建沥 (略) 面*平方米, (略) 面*平方米,给水工程,中水管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 (略) 政附属工程;新建日处理1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以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推进情况
本项目经我委党组研究,会议确定委托西藏 (略) 开展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招投标工作及全过程管理工作,其中: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项目全过程管理费用按项目管理费的50%记取;委托河南中信 (略) 开展勘测定界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陕西 (略) 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 (略) 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以及入河排污口论证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 (略) 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 (略) 开展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委托西藏中骁 (略) 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工作,费用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
经委托四川省 (略) 山南分公司评价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下达《关于加查县农畜产品交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加发改发〔2022〕117号),概算批复总投资2332.*元。其中:工程费费用1979.*元,设备购置费43.*元,其他费用241.*元,预备费67.*元。根据概算批复工程建筑安装费,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本项目施工部分划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2号仓库,1号厂房,标准厂 (略) (略) Z2段,仓储物流设备,标准厂房设备。第二标段:1-3号钢材加工房),4-7号小型钢材加工房,民族手工艺产业中心,钢材加工房附属,钢材加工厂房设备*元。第三标段: (略) H1段, (略) H2段, (略) Z1段, (略) Z3段, (略) Z4段。第四标段:污水处理厂,尾 (略) 政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划分四个标段,监理费根据施工中标价占总建安费比例进行划分,一并委托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经公开招标,一标施工中标单位为西藏羊达 (略) 加查分公司、一标监理中标单位为西藏 (略) 加查分公司;二标施工中标单位为四川 (略) 西藏分公司、二标监理中标单位为河北海新 (略) 加查分公司;三标施工中标单位为 (略) (略) 、三标监理中标单位为西藏金卓 (略) ;四标施工中标单位为 (略) 、四标监理中标单位为西藏 (略) 加查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进度已达55.5%,专项债券资金已支出*元,剩余*跟随工程进度进行支出。
三、项目效益
本项目运营收入包括仓库租赁收入、标准化厂房租赁收入、钢材厂房租赁收入和污水处理收入,属于专项收入。运营期内:大型仓库面积4855.28 ㎡,厂房面积*.06㎡(其中标准厂房7275.86㎡,钢材厂房5013.20㎡)。参考相关同类业态、 (略) 场价租金标准,本项目测算标准为:仓库首年租金按90元/㎡.月,标准厂房首年租金按60元/㎡.月,钢材厂房(含设备)首年租金按140元/㎡.月,污水处理厂首年暂按*/m3收费,日污水处理能力1000m3,每3年涨幅6%,该项目目前尚未完工,暂无项目效益,预计于2024年下半年有相关项目效益。
四、资金管理方案
县人民政府、加查县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起完善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组织开发新增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合规使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项目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将建立明确主管部门及职责,执行严格的流入管理和流出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时,本项目资产权属较为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或担保。在债券存续期间,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项目资产进行检查和盘点。在本项目全部债券还本付息完成前,项目资产不会进行任何抵押或担保等影响本项目权益的风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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