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略) (略) 、 (略)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经我局2024年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研究, (略) 对2024年4月29日批复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4〕192号)的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功能布局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内容及总平面图调整指标
(一)具体调整内容:一是取消13#、14#楼地下室,减少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二是在保持地上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调整13#、14#楼建筑单体功能布局,一层由“食堂/餐厅”调整为“室内停车位、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公卫”,二层由“就餐区”调整为“厨房区、餐厅”,三层由“室内球场”调整为“就餐区”;三是13#楼南侧原地下室出入口改为室内停车场出入口。
(二)调整后规划指标:总建筑面积为*.5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8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580.65平方米),容积率为0.9,建筑占地面积为*.6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13%,机动车停车位124个(包括16个充电桩车位、3个无障碍车位),非机动停车位548个。
二、其他事项
(一)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三)本调整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四)除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功能布局调整以外,其余内容仍按2024年4月29日批复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4〕192号)实施。此批复与原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使用。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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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略)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经我局2024年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研究, (略) 对2024年4月29日批复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4〕192号)的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功能布局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内容及总平面图调整指标
(一)具体调整内容:一是取消13#、14#楼地下室,减少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二是在保持地上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调整13#、14#楼建筑单体功能布局,一层由“食堂/餐厅”调整为“室内停车位、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公卫”,二层由“就餐区”调整为“厨房区、餐厅”,三层由“室内球场”调整为“就餐区”;三是13#楼南侧原地下室出入口改为室内停车场出入口。
(二)调整后规划指标:总建筑面积为*.5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8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580.65平方米),容积率为0.9,建筑占地面积为*.6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13%,机动车停车位124个(包括16个充电桩车位、3个无障碍车位),非机动停车位548个。
二、其他事项
(一)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三)本调整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四)除13#、14#楼地下室及建筑功能布局调整以外,其余内容仍按2024年4月29日批复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4〕192号)实施。此批复与原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使用。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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