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鹤壁市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拟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详见公示图)。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2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92-*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
建设项目依据:《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山发改〔2021〕38号)、《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山发改〔2024〕281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略) 山城区宝山街道、石林镇
拟用地面积:8.0834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8.0834公顷,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和辅助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拟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详见公示图)。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2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92-*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
建设项目依据:《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山发改〔2021〕38号)、《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山发改〔2024〕281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略) 山城区宝山街道、石林镇
拟用地面积:8.0834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8.0834公顷,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和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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