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市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4年8月,我镇 (略) 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片区,其中,调整范围1位于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5、C10、C13、C14、C15街坊和C08、C09、C11、C12街坊, (略) ,南 (略) ,西 (略) , (略) (现状),面积约84公顷;调整范围2位于横沥镇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东 (略) , (略) (略) ,北至东部快速干线,面积约36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一般修改类型。调整内容主要涉及用地、规划指标调整、配套设施调整、工业保护线调整等:
(一)用地、规划指标调整
1. 调整新城片区C08-1、C08-2地块边界,并将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将C08-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5,C08-0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
2. 新城片区C14-01地块(C2)细分为C14-01、C14-02、C14-03三个地块,C14-03地块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R64),C14-02地块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调整为1.0;
3. 将新城片区C11-03地块(G2)和C11-02地块(M1)合并为C11-02地块(M1);
4. 将水边片区B03-1地块(M1)细分为B03-1、B03-2地块,其中B03-1地块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调整为1.1,B03-2地块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R64)。
(二)配套设施调整
取消新城片区C08-01地块36班小学、C08-02地块30班初中。依据现状学校用地范围,新城片区C14-03地块配置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24班小学+21班初中),水边片区B03-2地块配置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小学+9班初中)。
(三)工业保护线调整
1. 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位于横沥镇新城片区C08、C09、C11、C12街坊内,现状为厂房、 (略) ,控规调整为工业 (略) 用地;
2. 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位于横沥镇水边片区A07、B01、B02、B03街坊内,现状为莞盛学校、 (略) 用地,控规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三类居住 (略) 用地。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
四、公示方式
(略) 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横沥镇发展中心一楼大堂。
(三)报纸: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联系方式
横沥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六、有关情况
(一)凡是对本次规划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1. 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2. 网站留言。
3. *@*63.com。
4. 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横沥镇发展中心三楼规划管理所”(邮编 *),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公示意见”。
(二)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横沥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公示内容:
2024年8月,我镇 (略) 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片区,其中,调整范围1位于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5、C10、C13、C14、C15街坊和C08、C09、C11、C12街坊, (略) ,南 (略) ,西 (略) , (略) (现状),面积约84公顷;调整范围2位于横沥镇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东 (略) , (略) (略) ,北至东部快速干线,面积约36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一般修改类型。调整内容主要涉及用地、规划指标调整、配套设施调整、工业保护线调整等:
(一)用地、规划指标调整
1. 调整新城片区C08-1、C08-2地块边界,并将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将C08-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5,C08-0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
2. 新城片区C14-01地块(C2)细分为C14-01、C14-02、C14-03三个地块,C14-03地块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R64),C14-02地块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调整为1.0;
3. 将新城片区C11-03地块(G2)和C11-02地块(M1)合并为C11-02地块(M1);
4. 将水边片区B03-1地块(M1)细分为B03-1、B03-2地块,其中B03-1地块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调整为1.1,B03-2地块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R64)。
(二)配套设施调整
取消新城片区C08-01地块36班小学、C08-02地块30班初中。依据现状学校用地范围,新城片区C14-03地块配置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24班小学+21班初中),水边片区B03-2地块配置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小学+9班初中)。
(三)工业保护线调整
1. 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位于横沥镇新城片区C08、C09、C11、C12街坊内,现状为厂房、 (略) ,控规调整为工业 (略) 用地;
2. 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位于横沥镇水边片区A07、B01、B02、B03街坊内,现状为莞盛学校、 (略) 用地,控规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三类居住 (略) 用地。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
四、公示方式
(略) 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横沥镇发展中心一楼大堂。
(三)报纸: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联系方式
横沥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六、有关情况
(一)凡是对本次规划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1. 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2. 网站留言。
3. *@*63.com。
4. 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横沥镇发展中心三楼规划管理所”(邮编 *),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横沥镇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8、C09、C11、C12及C05、C10、C13、C14、C15街坊、水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7、B01、B02、B03街坊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公示意见”。
(二)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横沥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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