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屏县2024年10kV及以下农网巩固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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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屏县2024年10kV及以下农网巩固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

石屏县发展改革局: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核准的请示》(石发改〔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红河州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已纳入《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该项目可满足石屏县异龙镇、坝心镇区域用电负荷增长需 (略) 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供电电压质量,有必要新建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石屏县。

  项目单位: (略) 红河石屏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批次项目共2个单项,共计新建及改造1 (略) 11.95千米,其 (略) 3.9千米, (略) 8.05千米; (略) 柜3台(24面),电缆分支箱8台,柱上开关4台。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67.*元。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申请报告。

  (二)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

  (三)该项目无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情况说明。

  (四)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4〕15号)同意建设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

  (五)石屏县人民政府以《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35kV坝心变电站10kV新合村线新建工 (略) 径的批复》原则同意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 (略) 径方案,请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

  (六)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 (略) 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州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石屏县发展改革局: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核准的请示》(石发改〔2024〕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红河州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已纳入《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该项目可满足石屏县异龙镇、坝心镇区域用电负荷增长需 (略) 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供电电压质量,有必要新建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石屏县。

  项目单位: (略) 红河石屏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批次项目共2个单项,共计新建及改造1 (略) 11.95千米,其 (略) 3.9千米, (略) 8.05千米; (略) 柜3台(24面),电缆分支箱8台,柱上开关4台。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67.*元。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申请报告。

  (二)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

  (三)该项目无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情况说明。

  (四)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4〕15号)同意建设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提升项目。

  (五)石屏县人民政府以《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35kV坝心变电站10kV新合村线新建工 (略) 径的批复》原则同意石屏县2024年10kV (略) 巩固 (略) 径方案,请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

  (六)该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 (略) 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州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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