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埃米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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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埃米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日期:2024.08.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2024.05.28-2024.05.29与2024.07.11-2024.07.12,苏州工业园区绿环 (略) 对苏州埃 (略) 新建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研发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建设单位于2024年08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2023年07月10日建设单位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89-01-*,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700号)。2023年08月建设单位委托苏州云 (略) 编制了《苏州埃 (略) 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3年12月15日建设单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CLJUUC2A001Z。  

1、废气监测结果: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处理后经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氨气处理后经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氨气处理后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氨气、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厂界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回用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噪声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由厂家替换带走或回用生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固 (略) (略) 定期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埃 (略)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联系人:沈萱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08月14日——2024月09月14日
  注: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08.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2024.05.28-2024.05.29与2024.07.11-2024.07.12,苏州工业园区绿环 (略) 对苏州埃 (略) 新建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研发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建设单位于2024年08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2023年07月10日建设单位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89-01-*,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700号)。2023年08月建设单位委托苏州云 (略) 编制了《苏州埃 (略) 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3年12月15日建设单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CLJUUC2A001Z。  

1、废气监测结果: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处理后经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氨气处理后经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氨气处理后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氨气、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厂界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回用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噪声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由厂家替换带走或回用生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固 (略) (略) 定期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埃 (略)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联系人:沈萱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08月14日——2024月09月14日
  注: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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