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城市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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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城市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共青城市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共农水函〔2024〕61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文 (略) 2024年第(65)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耕地高效利用、科学管理及保障农民增收,原则同意 (略) 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苏家垱乡、金湖乡、甘露镇、泽泉乡、农垦集团、江益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000亩,包括土地平整、 (略) 、沟渠建设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年,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30日申请,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1年。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请你单位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需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报我局审批,并抓紧落实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建设条件手续,待我局批复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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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城市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共农水函〔2024〕61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文 (略) 2024年第(65)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耕地高效利用、科学管理及保障农民增收,原则同意 (略) 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苏家垱乡、金湖乡、甘露镇、泽泉乡、农垦集团、江益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000亩,包括土地平整、 (略) 、沟渠建设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年,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30日申请,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1年。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请你单位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需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报我局审批,并抓紧落实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建设条件手续,待我局批复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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