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8月14日拟对衢州市兴航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污水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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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8月14日拟对衢州市兴航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污水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兴航 (略) 污水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兴航 (略) 污水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航埠镇长泽街村

建设单位: (略) 兴航 (略)

环评机构:浙江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建设内容为对原航埠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升改造,购置生化池生物填料、1套气浮装置,1套处理规模为1000m3/d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规模为3000m3/d MBR膜处理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使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原3000t/d提升至4000t/d,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厂区内生产和生活污水经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气浮装置+厌氧区+缺氧区+曝气区+SBR区+(反硝化深床滤池+MBR工艺)/(MBR工艺+超滤工艺)+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对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格栅渣、沉砂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利用;废原料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化验室废化学试剂及废液、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柯城区荷花 (略) 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兴航 (略) 污水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兴航 (略) 污水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航埠镇长泽街村

建设单位: (略) 兴航 (略)

环评机构:浙江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建设内容为对原航埠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升改造,购置生化池生物填料、1套气浮装置,1套处理规模为1000m3/d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规模为3000m3/d MBR膜处理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使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原3000t/d提升至4000t/d,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厂区内生产和生活污水经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气浮装置+厌氧区+缺氧区+曝气区+SBR区+(反硝化深床滤池+MBR工艺)/(MBR工艺+超滤工艺)+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对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格栅渣、沉砂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利用;废原料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化验室废化学试剂及废液、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柯城区荷花 (略) 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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