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金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金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11 | 关于《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4年8月13日 |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11
关于《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泉 (略) :
《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3-*-89-01-*)选 (略) 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西南侧,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排土场等级为三级,总堆置标高635m,总堆置高度89m,设计堆置容量735.*m3,预计服务年限12年。工程内容主要为废石挡墙、截排水设施、排土场底部排渗设施及监测设施等。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有关防治污染、防止环境风险的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二、《报告书》作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依据。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报告书》及下述要求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实施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和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各环保责任,全面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和日常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工作以及依托工程的衔接工作。
(二)施工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期各类环境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石装车时先进行预湿处理,卸料时为湿料,同时卸料时配备洒水抑尘;在堆置固废过程中,对台阶尚未形成最终堆积面的区域及时进行压实; (略) 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覆土绿化;配备洒水车辆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用篷布遮盖, (略) 定期洒水降尘。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淋滤废水除蒸发或通过裂隙下渗损耗外集中收集至消力池,引入选厂回水池,回用于选厂,不得外排。
(五)落实噪声防治工作。项目排土作业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排土场周边绿化,车辆运输噪声采用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废管理工作。废石堆存至排土场;消力池底泥定期清运至岔沟尾矿库。
(七)环境风险:按照设计设置排渗盲沟、废石挡墙、排渗设施、排水设施、消力池和监测设施等;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八)生态环境:排土过程中 (略) 后,立即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排土场封场后进行生态恢复工程,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项目落实《报告书》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书》送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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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11 | 关于《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4年8月13日 |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11
关于《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泉 (略) :
《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 (略) 排土场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3-*-89-01-*)选 (略) 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西南侧,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排土场等级为三级,总堆置标高635m,总堆置高度89m,设计堆置容量735.*m3,预计服务年限12年。工程内容主要为废石挡墙、截排水设施、排土场底部排渗设施及监测设施等。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有关防治污染、防止环境风险的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二、《报告书》作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依据。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报告书》及下述要求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实施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和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各环保责任,全面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和日常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工作以及依托工程的衔接工作。
(二)施工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期各类环境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石装车时先进行预湿处理,卸料时为湿料,同时卸料时配备洒水抑尘;在堆置固废过程中,对台阶尚未形成最终堆积面的区域及时进行压实; (略) 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覆土绿化;配备洒水车辆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用篷布遮盖, (略) 定期洒水降尘。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淋滤废水除蒸发或通过裂隙下渗损耗外集中收集至消力池,引入选厂回水池,回用于选厂,不得外排。
(五)落实噪声防治工作。项目排土作业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排土场周边绿化,车辆运输噪声采用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废管理工作。废石堆存至排土场;消力池底泥定期清运至岔沟尾矿库。
(七)环境风险:按照设计设置排渗盲沟、废石挡墙、排渗设施、排水设施、消力池和监测设施等;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八)生态环境:排土过程中 (略) 后,立即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排土场封场后进行生态恢复工程,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项目落实《报告书》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书》送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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