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12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高台县红崖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8月12日 |
建设地点 | (略) 高台县新坝镇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境内 | ||
建设单位 | 高台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 (略) 高台县新坝镇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境内。建设内容为改建衬砌渠道14条,总长36.466km,改建各类渠系建筑物316座。其中红沙河片区改建渠道2条,总长6.914km,建筑物81座;石灰关片区改建渠道9条,总长20.241km,建筑物188座;水关片区改建渠道3条,总长9.311km,建筑物47座。新建渠道测控一体化闸门20套(含BIM建模及操控开发),明渠流量自动监测站点7处,自控闸门7套; (略) 支撑体系(自动化设备 (略) 1处、 (略) 开发地表水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应用模块1处,应用环境硬件建设1处,设备及操作房49m2,位于高台县红崖子水管所内)。工程总投资4910.*元,环境保护总投资为78.*元,占总投资额的1.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及混凝土搅拌设备冲洗废水,4个施工营地分别各修建一个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用于场区抑尘;车辆、机械保养维修委托周边机修厂;施工营地远离水体布置,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土方开挖、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要做好围挡防护并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遇大风、沙尘暴天气停止施工;临时 (略) 覆盖,优先选择先进工艺施工、洒水降尘等;各施工段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 (略) 进行定期养护, (略) 面平整, (略) 段采取限速措施。项目所需砂石料外购,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半封闭式砂石料库(4座,每个施工营地1座);装卸、上料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水泥筒仓仓顶自带滤芯除尘器,皮带运输廊道进行全封闭,搅拌机全封闭且配备布袋除尘器。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措施。项目设置施工营地4处,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过程需对损毁严重的渠道以及渠道建筑物进行拆除,废弃建筑垃圾运至高台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站产生的废混凝土与建筑垃圾一同运至高台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及周边噪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达标。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在学校、居民点周围控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并禁止鸣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 |
2024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高台县红崖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8月12日 |
建设地点 | (略) 高台县新坝镇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境内 | ||
建设单位 | 高台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 (略) 高台县新坝镇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乡境内。建设内容为改建衬砌渠道14条,总长36.466km,改建各类渠系建筑物316座。其中红沙河片区改建渠道2条,总长6.914km,建筑物81座;石灰关片区改建渠道9条,总长20.241km,建筑物188座;水关片区改建渠道3条,总长9.311km,建筑物47座。新建渠道测控一体化闸门20套(含BIM建模及操控开发),明渠流量自动监测站点7处,自控闸门7套; (略) 支撑体系(自动化设备 (略) 1处、 (略) 开发地表水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应用模块1处,应用环境硬件建设1处,设备及操作房49m2,位于高台县红崖子水管所内)。工程总投资4910.*元,环境保护总投资为78.*元,占总投资额的1.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及混凝土搅拌设备冲洗废水,4个施工营地分别各修建一个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用于场区抑尘;车辆、机械保养维修委托周边机修厂;施工营地远离水体布置,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土方开挖、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要做好围挡防护并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遇大风、沙尘暴天气停止施工;临时 (略) 覆盖,优先选择先进工艺施工、洒水降尘等;各施工段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 (略) 进行定期养护, (略) 面平整, (略) 段采取限速措施。项目所需砂石料外购,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半封闭式砂石料库(4座,每个施工营地1座);装卸、上料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水泥筒仓仓顶自带滤芯除尘器,皮带运输廊道进行全封闭,搅拌机全封闭且配备布袋除尘器。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措施。项目设置施工营地4处,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过程需对损毁严重的渠道以及渠道建筑物进行拆除,废弃建筑垃圾运至高台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站产生的废混凝土与建筑垃圾一同运至高台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及周边噪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达标。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在学校、居民点周围控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并禁止鸣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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