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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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8-13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内 (略) 年产1500吨多效唑和1500吨三唑酮高效低毒农药项目

阿拉善左旗

内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拟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新建年产1500吨多效唑和1500吨三唑酮生产装置。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五车间(氯代醚酮车间),新增一套1500t/a多效唑生产装置,一套1500t/a三唑酮生产装置,干燥和包装依托现有烘干车间,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为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收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5%。

报告书

北京 (略)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车间工艺废气:多效唑生产线工艺废气、三唑酮生产线工艺废气各自经收集、处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包装废气各自经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多效唑生产线产生的含氢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罐区废气:罐区新增的储罐废气依托罐区现有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各污染物中*醇、*苯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硫化氢需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大气污染物防治对策与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在物料转移及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密闭措施,减少厂区无组织排放。需确保厂界各项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处理废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在满足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其余部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本次新增罐区储罐、生产车间及收集管线等各类构筑物需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依托工程、新建工程分别采取有效防渗对策措施,并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完善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包装、蒸馏釜残、压滤固废、除尘器粉尘、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收集,分类、分区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过程中需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管理要求,同时,应确保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有台账)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园区环境应急联动,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药制造工业》(HJ858.1-2017)、《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相关要求,更新完善监测计划,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口、 (略) 和排污口标志。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0483-*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8-13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内 (略) 年产1500吨多效唑和1500吨三唑酮高效低毒农药项目

阿拉善左旗

内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拟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新建年产1500吨多效唑和1500吨三唑酮生产装置。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五车间(氯代醚酮车间),新增一套1500t/a多效唑生产装置,一套1500t/a三唑酮生产装置,干燥和包装依托现有烘干车间,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为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收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5%。

报告书

北京 (略)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车间工艺废气:多效唑生产线工艺废气、三唑酮生产线工艺废气各自经收集、处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包装废气各自经处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多效唑生产线产生的含氢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罐区废气:罐区新增的储罐废气依托罐区现有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各污染物中*醇、*苯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硫化氢需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大气污染物防治对策与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在物料转移及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密闭措施,减少厂区无组织排放。需确保厂界各项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处理废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在满足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其余部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本次新增罐区储罐、生产车间及收集管线等各类构筑物需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依托工程、新建工程分别采取有效防渗对策措施,并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完善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包装、蒸馏釜残、压滤固废、除尘器粉尘、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收集,分类、分区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过程中需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管理要求,同时,应确保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有台账)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园区环境应急联动,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药制造工业》(HJ858.1-2017)、《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相关要求,更新完善监测计划,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口、 (略) 和排污口标志。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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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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