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
G95首都地区环 (略) (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
二、工程概况
G95首都地区环 (略) (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略) 。本项目是《 (略) 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6条地区环线的一条(首都地区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起塘承高速,西至津冀省界,途径宁河区、宝坻区和武清区。 (略) 绕 (略) G4501即北京六环承担了大量过境交通。2013年交通运输部颁布《 (略) 网规划(2013—2030年)》,新增地区环线一条,即首都地区环 (略) (国家高速 G95),形成大七环,以承接 (略) 国家高速功能外移后的服务功能,减少过境交通对北京影响。因此,本工程是保卫首都北京,疏解北京地区非首都功能,缓解首都交通拥堵,改善首都环境的需要。
本工程起于塘承高速互通立交,顺接唐廊高速一期工程,终点至武清区东马圈镇西侧津冀界。路线整体自东向西方向布线,途径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路线全长约75.76公里,全线设互通立交13座,其中续建枢纽立交1座、新建枢纽互通3座、新建一般收费互通9座;特大桥5座、大桥4座,中小桥17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6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34.5米;采用沥 (略) 面;桥涵汽车荷 (略) -I级。
三、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河 (略) 218号 邮编:*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022-*-8427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 (略) 2618号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http://**_*.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联系方式见本次公示。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3日
一、项目名称
G95首都地区环 (略) (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
二、工程概况
G95首都地区环 (略) (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略) 。本项目是《 (略) 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6条地区环线的一条(首都地区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起塘承高速,西至津冀省界,途径宁河区、宝坻区和武清区。 (略) 绕 (略) G4501即北京六环承担了大量过境交通。2013年交通运输部颁布《 (略) 网规划(2013—2030年)》,新增地区环线一条,即首都地区环 (略) (国家高速 G95),形成大七环,以承接 (略) 国家高速功能外移后的服务功能,减少过境交通对北京影响。因此,本工程是保卫首都北京,疏解北京地区非首都功能,缓解首都交通拥堵,改善首都环境的需要。
本工程起于塘承高速互通立交,顺接唐廊高速一期工程,终点至武清区东马圈镇西侧津冀界。路线整体自东向西方向布线,途径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路线全长约75.76公里,全线设互通立交13座,其中续建枢纽立交1座、新建枢纽互通3座、新建一般收费互通9座;特大桥5座、大桥4座,中小桥17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6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34.5米;采用沥 (略) 面;桥涵汽车荷 (略) -I级。
三、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河 (略) 218号 邮编:*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022-*-8427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 (略) 2618号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http://**_*.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联系方式见本次公示。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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