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吕家浜北蔡敬老院-罗山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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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吕家浜北蔡敬老院-罗山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请吕家浜( (略) - (略) )河道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延期的函》(浦环基建〔2024〕49号)收悉。

据文,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3年8月15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3〕761号),由于你单位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吕家浜( (略) - (略) )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延至2025年8月14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3〕761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请吕家浜( (略) - (略) )河道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延期的函》(浦环基建〔2024〕49号)收悉。

据文,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3年8月15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3〕761号),由于你单位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吕家浜( (略) - (略) )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延至2025年8月14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3〕761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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