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漠河市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黑龙江省漠河市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黑 (略) 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黑 (略) 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规划水平年:以2023年为基准现状年,202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
规划任务: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确定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战略,?提出水资源规划目标,?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可 (略) 盘查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链接如下:
链接:http://**提取码:kx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 (略) 络链接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规划编制机关查阅本规划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事项包括对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选址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规划机关
规划实施单位: (略) 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窦宜政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
六、环评单位
规划环评单位:黑龙江农垦勘 (略)
联系人:岳鹏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黑龙 (略) 香 (略) 270号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规划组织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略) 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黑 (略) 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黑 (略) 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规划水平年:以2023年为基准现状年,202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
规划任务: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确定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战略,?提出水资源规划目标,?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可 (略) 盘查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链接如下:
链接:http://**提取码:kx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 (略) 络链接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规划编制机关查阅本规划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事项包括对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选址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规划机关
规划实施单位: (略) 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窦宜政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
六、环评单位
规划环评单位:黑龙江农垦勘 (略)
联系人:岳鹏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黑龙 (略) 香 (略) 270号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规划组织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略) 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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