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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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兰邦年产800吨纤维染色和*米特种织布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盐城兰邦特种 (略)

建设地址

射阳县临海镇( (略) 纺织染整产业园) (略) 东延北侧、华润燃气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射阳县 (略)

项目概况

江苏盐城兰邦特种 (略) 为满足下游客户要求、完整产业链,拟投资*元,对在建的成品库进行重新规划,拟改造为染整车间,建设年产800吨纤维染色和*米特种织布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噪声源采用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和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项目定型废气经冷却+静电除油装置(TA001)+23米高排气筒(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23米高排气筒(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过滤除臭装置(TA002)+15米高排气筒(4#)排放。全厂以高纤楼B车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染整车间、污水处理站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项目纤维染色生产工艺废水、特种织布后整理生产工艺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预处理+厌氧+缺氧+好氧+脱氮+缺氧+好氧+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接管射阳 (略) 三期工程。

4、项目废油、废包装袋、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由原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要开展危废鉴定,如鉴别为一般废物则按照一般废物进行处理(委外综合利用);如鉴别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8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 (略) 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线下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其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兰邦年产800吨纤维染色和*米特种织布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盐城兰邦特种 (略)

建设地址

射阳县临海镇( (略) 纺织染整产业园) (略) 东延北侧、华润燃气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射阳县 (略)

项目概况

江苏盐城兰邦特种 (略) 为满足下游客户要求、完整产业链,拟投资*元,对在建的成品库进行重新规划,拟改造为染整车间,建设年产800吨纤维染色和*米特种织布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噪声源采用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和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项目定型废气经冷却+静电除油装置(TA001)+23米高排气筒(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23米高排气筒(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过滤除臭装置(TA002)+15米高排气筒(4#)排放。全厂以高纤楼B车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染整车间、污水处理站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项目纤维染色生产工艺废水、特种织布后整理生产工艺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预处理+厌氧+缺氧+好氧+脱氮+缺氧+好氧+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接管射阳 (略) 三期工程。

4、项目废油、废包装袋、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由原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要开展危废鉴定,如鉴别为一般废物则按照一般废物进行处理(委外综合利用);如鉴别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8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 (略) 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线下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其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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