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4日受理并拟对《长垣亚通传导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滑触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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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4日受理并拟对《长垣亚通传导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滑触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长垣 (略) 年产100吨滑触线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垣 (略) 年产100吨滑触线项目

(略) 起重工业园区魏 (略) 魏庄段16号

河南 (略)

(1)废气:项目建成后,投料、搅拌、破碎工序设置密闭混料间及破碎间,废气经收集后一同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项目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时排放速率3.5kg/h),同时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相关排放要求(≤10mg/m3),达标排放。在挤出机、喷码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共4个),危废间连接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氯*烯、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的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挤塑工段冷却水经“砂滤装置+冷却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项目高噪源在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厂区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车间内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残次品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石英砂收集后定期外售;设危废暂存间5m2,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沾染了油墨的废棉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8.14报批汇总版-亚通(1).docx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长垣 (略) 年产100吨滑触线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垣 (略) 年产100吨滑触线项目

(略) 起重工业园区魏 (略) 魏庄段16号

河南 (略)

(1)废气:项目建成后,投料、搅拌、破碎工序设置密闭混料间及破碎间,废气经收集后一同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项目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时排放速率3.5kg/h),同时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相关排放要求(≤10mg/m3),达标排放。在挤出机、喷码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共4个),危废间连接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氯*烯、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的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挤塑工段冷却水经“砂滤装置+冷却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项目高噪源在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厂区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车间内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残次品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石英砂收集后定期外售;设危废暂存间5m2,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沾染了油墨的废棉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8.14报批汇总版-亚通(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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