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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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油服产业发展,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基本情况:C01单元局部地块位于澄迈县老城镇中心城区西南部,西侧 (略) , (略) ,东 (略) ,距离大丰互通口2000多米,交通条件优越。论证范围为*㎡

地块修改前指标:该C01单元局部地块,在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规为2块农林用地。

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需求,拟将该2块农林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后地块编码分别为C01-67、C01-68,具体指标如下:

C01-67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

C01-68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 (略) 站(http://**);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公示栏、项目所在地等。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附件: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4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油服产业发展,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基本情况:C01单元局部地块位于澄迈县老城镇中心城区西南部,西侧 (略) , (略) ,东 (略) ,距离大丰互通口2000多米,交通条件优越。论证范围为*㎡

地块修改前指标:该C01单元局部地块,在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规为2块农林用地。

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根据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需求,拟将该2块农林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后地块编码分别为C01-67、C01-68,具体指标如下:

C01-67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

C01-68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 (略) 站(http://**);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公示栏、项目所在地等。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附件:附件:公示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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