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区两路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区两路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铜发改委审〔2024〕105号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
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铜 (略) (略) :
你司《关于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函》(铜龙廷函〔2024〕132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实施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范围总占地面积3500亩,全为集体用地,拟对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对拆迁居民进行补偿和安置,并实施场地平整及安置房建设工程,以 (略) 等配套设施。新建安置房约522套,用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15.06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 (略) 铜 (略) (略) 。
五、项目负责人:段礼华。
六、建设地址: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8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达到《 (略)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据此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并于六个月内汇齐以上各要件报我委审批,如逾期则本批复自动作废。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发改委审〔2024〕105号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
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铜 (略) (略) :
你司《关于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函》(铜龙廷函〔2024〕132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实施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范围总占地面积3500亩,全为集体用地,拟对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对拆迁居民进行补偿和安置,并实施场地平整及安置房建设工程,以 (略) 等配套设施。新建安置房约522套,用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15.06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 (略) 铜 (略) (略) 。
五、项目负责人:段礼华。
六、建设地址: (略) 片区及聚星村、梯子村片区城中村。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8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达到《 (略)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据此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并于六个月内汇齐以上各要件报我委审批,如逾期则本批复自动作废。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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