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空港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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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空港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和林格尔县空港幼儿园建设项目(HB*)地块,位于巧什营镇空港新区北侧,地块北部、东部和西部临近农田与荒地,南 (略) 与居民区,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5500 m2。本地块内土地历史上主要作为荒地/农用地,现状为空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巧什营村,现土地使用权为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地块为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空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为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非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中的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以上管理要求,受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内蒙古华瑞 (略) 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分析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信息等,本地块内历史上为空地,曾种植过玉米,历史上未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经访谈和现场踏勘,地块内没有土壤污染迹象。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的污染识别,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安全利用标准,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和林格尔县

和林格尔县空港幼儿园建设项目(HB*)地块,位于巧什营镇空港新区北侧,地块北部、东部和西部临近农田与荒地,南 (略) 与居民区,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5500 m2。本地块内土地历史上主要作为荒地/农用地,现状为空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巧什营村,现土地使用权为和林格尔县教育局。地块为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空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为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非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中的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以上管理要求,受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内蒙古华瑞 (略) 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分析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信息等,本地块内历史上为空地,曾种植过玉米,历史上未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经访谈和现场踏勘,地块内没有土壤污染迹象。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的污染识别,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安全利用标准,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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