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27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10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项目代码2408-*-15-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坡面陡峭、土壤裸露、植被稀少,在降雨、山洪灾害发生时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且遇恶劣天气时,惠农城区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增加,严重降低惠农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周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修复项目区受损植被,完善区域生态防护体系,充分发挥植物固土保水、阻挡风沙等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及扬尘危害,改善项目区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正义关沟附近,划分为2个治理点,东接西线大道、南起惠农区公墓、西靠贺兰山、北至正义关沟。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涉及2处治理点,总建设规模382.79公顷,总图斑面积31.66公顷:其中1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9.37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23.41公顷),2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43.42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8.25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略) 工程及首部工程、生态恢复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8月—2025年8月
养护期:2025年9月—2028年9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542.*元,其中工程费4796.*元,其他费584.*元,预备费161.*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 | ||||||
勘测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
惠审管批字〔2024〕127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10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项目代码2408-*-15-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坡面陡峭、土壤裸露、植被稀少,在降雨、山洪灾害发生时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且遇恶劣天气时,惠农城区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增加,严重降低惠农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周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修复项目区受损植被,完善区域生态防护体系,充分发挥植物固土保水、阻挡风沙等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及扬尘危害,改善项目区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正义关沟附近,划分为2个治理点,东接西线大道、南起惠农区公墓、西靠贺兰山、北至正义关沟。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涉及2处治理点,总建设规模382.79公顷,总图斑面积31.66公顷:其中1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9.37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23.41公顷),2号治理点建设规模343.42公顷(包括1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图斑面积8.25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 (略) 工程及首部工程、生态恢复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8月—2025年8月
养护期:2025年9月—2028年9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542.*元,其中工程费4796.*元,其他费584.*元,预备费161.*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正义关矿山生态恢复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 | ||||||
勘测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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